为做好“两节”期间畜产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全市人民吃上放心肉,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沈阳市动监所制定四大措施,加大执法人员投入力度,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1、打击贩卖、加工、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从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6年2月29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坚持对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严处理”,“露头就打”的方针,切实将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控制在源头,阻断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向餐桌。2、强化对畜禽屠宰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畜禽私屠乱宰、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和注水注胶等违法行为,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责。3、加强对外引动物监管,严厉打击擅自引入动物等违法行为,防止外来动物疫情传入,保障全市公共卫生安全。二、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1、切实做好 《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宣传培训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组织集中培训,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屠宰场(点)、活动物交易市场、规模饲养场、隔离场、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挂图、悬挂条幅,营造浓厚的法制舆论氛围,创造依法行政的执法环境,切实提高全市动物防疫意识,促进养殖业健康有序发展。2、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努力营造安全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三、做好节假日值班值守安排节假日期间,我所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制定值班表,落实责任。要求值班值宿人员按时到岗,不得空岗、漏岗。做好监督记录,有突发事件、重大疫情、重要信息等情况一小时内向领导汇报,不得瞒报、漏报。四、及时做好市民举报投诉处理工作切实做好市民关于畜产品安全举报投诉,安排专人负责登记和协调处理,及时安排有关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结果,保证举报投诉得到有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