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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修订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13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31
核心提示: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网获悉,2015年9月1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发0918第1号公告,对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标准进行修订,要点如下:1. 按照《食品卫生法》第10条的规定,《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附表1中增加1-甲基萘。2. 按照《食品卫生法》第11条第1项的规定,制定精喹禾灵乙酯等11种农药、克洛索隆等4种兽药在食品中的残留标准;将氯舒隆作为克洛索隆的试验分析物质,并已经建立氯舒隆测试方法;修正已设定的1-甲基萘的组分标准。3.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网获悉,2015年9月1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发0918第1号公告,对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标准进行修订,要点如下:

1. 按照《食品卫生法》第10条的规定,《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附表1中增加1-甲基萘。

2. 按照《食品卫生法》第11条第1项的规定,制定精喹禾灵乙酯等11种农药、克洛索隆等4种兽药在食品中的残留标准;将氯舒隆作为克洛索隆的试验分析物质,并已经建立氯舒隆测试方法;修正已设定的1-甲基萘的组分标准。

3.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键词: 兽药 兽药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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