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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源头上进一步加强对出口食品农产品的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1-02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21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我国农产品出口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初步建立了‘一个模式+十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出口管理体系。从源头进一步加强了对出口食品农产品的管理。”

  “一个模式”就是出口食品“公司+基地+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通过推广这一生产管理模式,引导出口食品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方向发展。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国家标准为主,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与之相配套的农业标准体系。同时在全国重点建设了525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十项制度”包括:源头管理三项,即全面推进种植养殖基地检验检疫备案管理制度,对种植养殖基地实施疫情疫病监测制度和农兽药残留监控制度;生产加工环节三项,即稳步推行出口生产企业驻厂安全员制度,严格实行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注册制度,全面实施建立在电子监管和风险分析基础上的分类管理制度;贯穿全过程的三项,即在分类管理基础上的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制度,质量追溯与不合格品召回制度,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制度;加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实行出口食品企业质量承诺和红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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