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饲料行业监管,推动《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贯彻落实,日前,由省畜牧兽医局药政处吴志青处长率领的督查组对浙江海亮有机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嘉兴、平湖市相关饲料管理人员陪同。
督查组对海亮饲料公司关于《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19项饲料安全规范管理制度、36项饲料质量安全规范记录、10个岗位操作规程、5个关键生产设备操作规程、7个检验仪器操作规程以及其他相关的文件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同时全面察看企业厂区环境,生产,仓库,检验等硬件条件,并在此基础上采取听、看、问、查等方式分别从原料采购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控制,产品储存和运输,产品投诉和召回,培训,卫生和记录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现场审核。经过综合评审和讨论,督查组对海亮饲料公司的工作给予高度的评价和肯定,一致认为该企业对我省饲料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起了良好的示范引领。
吴志青处长还向企业传达了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