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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切实采取措施 扎实推进畜产品安全整治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2-29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83
今年以来,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从基础工作入手,采取切实步骤,深入扎实地推进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畜产品安全管理工作体系

  成立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盟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设立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健全的组织机构为全盟整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宣传,全力打造畜产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单、会同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积极开展“3.15农资打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活动,向农牧民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业务人员的执法水平,全盟共出动宣传车37台次,出动宣传员189人次,印发宣传单3万份。为畜产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按照自治区农牧业厅的统一安排,对所辖旗、县、市牲畜屠宰场、育肥大户、畜禽产品市场等场所进行了专项重点检查,严把市场准入关,严禁病害肉进市,确保市场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二是加强畜牧业投入品检查监测。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及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秩序,坚决打击生产销售非法兽药及饲料产品和“瘦肉精”、“蛋白精”等违法行为。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坚决关闭未获安全卫生许可证的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依法加强动物源性饲料生产、经营、使用领域的监管,禁止用牛羊源性饲料饲喂反刍动物,有效防范疯牛病。四是加大假冒伪劣饲料的查处力度,加强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全程监管,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饲料、饲料添加剂及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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