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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2-28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64
贵阳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豆制品专项整治,对豆制品小企业和小作坊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取缔一批不合格的小企业和小作坊,帮助和指导建成一家年产15000吨豆制品的现代化企业,结束了贵阳市没有现代化豆制品生产企业的历史。这是我省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的一个缩影。

    8月23日,国务院召开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后,省政府紧接着召开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抓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近4个月来,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狠抓“查、治、管、扶、建”五项措施落实到位,扎实推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我省小餐饮店数量多、基础设施落后等现状,省卫生厅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拟定了,《贵州省小餐饮店实施临时食品卫生许可的意见》,对不能达到卫生部《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的小餐饮店,实行临时食品经营卫生许可,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达到要求后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解决了长期以来对小餐饮店监管的瓶颈问题。

    工商系统充分利用红盾信息网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联网优势,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建立健全经济户口,根据经营者信用状况不同,实行A、B、C、D四个级别分类监管,大大提高了监管效率。省质监局针对我省食品生产加工的特点,提出小作坊禁止生产肉制品、调味品、饮料等18类高风险食品,并制订审批发布《酱香型白酒》等9个地方特色食品标准,为我省特色食品的整治、规范和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贵阳市质监局云岩区分局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主动与辖区内街道办事处协调,聘请各街道办事处人员担任食品协管员进行日常巡查,弥补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不足问题,保证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落到实处。国家质检总局党组书记李传卿日前到我省检查指导工作时对此给予高度评价。

    目前,全省6个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监测范围,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自检制度,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使用违禁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1288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4183家食品加工小作坊100%签订了质量承诺书;193家10类消费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181家农资产品生产企业实现建档率100%;2128个县城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66880户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34521家县城以上城市餐饮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县城以上城市实现近点屠宰率100%;县城以上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29家出口食品卫生注册企业和18个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进行全面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专项整治行动中,全省各级监管部门共检查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经营单位13520家(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8788家、经营企业和个体户234881户(次),检查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9553个(次)、餐饮单位95649户(次)、生猪定点屠宰企业96家等。立案查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499件,涉案货值金额511.2余万元,取缔制假售假窝点54个,收缴甲胺磷等禁用农药202.51公斤、禁用及假劣兽药745.78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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