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宁波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措施,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宁波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决定2015年度对各县(市)、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继续实行目标管理考核。
经过充分的调研和反复征求成员单位意见,本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有关成员单位职能进行了调整。目前,《宁波市2015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宁波市2015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已下发各县(市)、区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
考核程序和考核依据较往年无明显变化。考核继续采取百分制打分,考核分数总分达到85分以上,为考核合格。
对考核合格的县(市)、区,按照考核分数高低,取其前六名,分别授予年度工作一、二、三等奖;对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等重点工作,设立单项优胜奖若干名。
对全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任务完成率低于80%,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大动物疫情处置不力,未按规定要求建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和收集体系等情况发生的地区取消评比资格。
当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已明确,各地要对照考核任务,及时分工落实,以扎实有力的举措圆满完成2015年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