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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查的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2-22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82
核心提示: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10月份全省农药质量检测及晚造杂交稻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琼农字〔2007〕76号各市、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10月份全省农药质量检测及晚造杂交稻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琼农字〔2007〕76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农技、农机中心(办、总站),厅属有关单位:

    今年9月份以来,我省各级农业部门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工作部署,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现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10月份农药质量检测及晚造杂交稻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

    (一)监测基本情况

    1、无公害生产基地监测情况

    (1)全省无公害瓜果菜生产基地215个,总面积268.9万亩,已100%纳入监测范围。

    (2)全省万亩以上瓜菜生产基地33个,面积36.6万亩,已100%纳入监测范围(详见附件1)。

    (3)养猪场。全省千头以上养猪场213个,已纳入监测范围的有206个,占96.71%;万头以上养猪场67个,已纳入监测范围的有64个,占95.52%(详见附件4)。

    2、农资监测情况

    (1)农药。全省农药生产企业10家,已100%纳入监测范围;经销商1962家,纳入监测范围1814家,占92%(详见附表2)。

    (2)肥料。全省生产企业68家,已100%纳入监测范围;经销商1322家,纳入监测范围1227家,占93%(详见附件2)。

    (3)种子。全省生产企业18家,已100%纳入监测范围;经销商767家,纳入监测范围705家,占92%(详见附件2)。

    (4)兽药。全省只有1家生产企业,已纳入监测范围;全省有625家经销商,已100%纳入监测范围(详见附件4)。

    (5)饲料及饲料添剂。全省有19家生产企业,已100%纳入监测范围;有719家用经销商,已纳入经销范围有628家,占87.34%(详见附件4)。

    (6)全省有29家农机整机营销企业、45家配件营销企业、474家农机维修企业,已全部纳入监测范围(详见附件5)。

    3、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监测情况

    (1)农贸市场。全省乡镇以上农贸市场400个,纳入监测范围347个,占89.75%(详见附件3)。

    (2)部定点批发市场。全省有部定点批发市场5个,已100%纳入监测范围(详见附件3)。

    (3)地级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全省有5个,已100%纳入监测范围(详见附件3)。

    (二)未纳入检测范围情况

    1、无公害生产基地方面

    全省千头以上养猪场有7家未纳入监测范围,其中屯昌4家、定安3家;万头以上养猪场只有定安3家未纳入监测范围。

    2、农资方面

    (1)农药。全省有148家经销商未纳入经销范围,其中陵水32家、文昌29家、澄迈24家、海口18家、临高18家、万宁10家、白沙9家、琼海4家、乐东4家。

    (2)肥料。全省有95家经销商未纳入监测范围,其中文昌23家、临高17家、陵水17家、澄迈15家、白沙11家、琼海6家、乐东3家、海口2家、东方1家。

    (3)种子。全省有62家经销商未纳入监测范围,其中陵水34家、临高16家、海口4家、文昌3家、琼海2家、乐东2家、东方1家。

    (4)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全省有91家经销商未纳入监测范围,其中屯昌58家、澄迈17家、万宁16家。

    3、市场方面

    全省有41家农贸市场未纳入监测范围,其中海口31家、乐东7家、陵水2家、昌江1家。

    (三)工作要求

    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从全省纳入监测范围情况来看,与《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因此,各级政府和农业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监测力度。一是已纳入监测范围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指导企业建制立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产品生产、销售台账,如实记录产品生产、销售情况,并分类归档。二是未纳入监测范围的企业,有关市县和部门要迅速制定方案,采取行动措施,按照《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实现100%纳入监测范围的工作目标。

    二、10月份全省农药质量检测情况

    (一)农药产品质量检测情况

    本次农药产品质量检测,委托湖南省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进行,检测样品30个,检测结果为,合格产品25个,不合格产品3个,属假农药2个,合格率为84%,不合格率为16%。

    农药产品检测结果表明,不合格产品样品抽样地点在文昌、屯昌、陵水、三亚、澄迈等市县,涉及省外生产企业5家(山东省2家、辽宁省1家、北京市1家、河南省1家)。具体产品名单及标称生产厂家见附件6。

    (二)整治意见和要求

    1、加大查处和治理整顿力度。各市县要对本次抽检质量不合格的农药进行立案查处,集中力量查封质量不合格农药,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处罚经销质量不合格农药的经销商。

    2、做好跟踪监管工作。各市县要结合这次专项查处工作,将本次抽检发现经销质量农药的经销商列入“黑名单”,进行跟踪检查,一旦再次发现经销质量不合格农药,及时依法查处,严重者可按规定吊销其农药经营许可证。

    3、各市县要在12月15日之前,将本次立案查处情况上报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和省农药检定管理所。联系人:石礼滨,联系电话:65343627;蔡德江,联系电话:65333048。

    三、晚造杂交稻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实际扦取16家种子企业的48个样品,涉及26个品种,代表种子120万公斤。所扦样品代表的种子批次全部为企业仓贮待销或销售的商品种子。

    (二)抽查结果

    在本次抽查的48个样品中,经检测合格样品47个,合格率为97.9%。从检测指标看,纯度、发芽率、净度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水分有47个样品合格,合格率为97.9%。从检测数值看,净度平均为99.8%,最低为99.4%;发芽率平均为84%,最低为75%;水分平均为12.0%,最高为13.9%;纯度平均为97.9%,最低为94.6%(详见附件7)。

    (三)整改意见

    1、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种子质量不合格企业要按照《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认真整改,并于12月31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我厅种植业管理处。

    2、进一步加强制种田间质量控制。从本次抽查结果看,有3个样品品种纯度低于96.0%,使用了容许误差才合格。纯度是种子质量最重要的指标,为此,各企业要强化质量管理意识,重视杂交水稻制种田间质量控制,加强田间检验、除杂等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种子质量。

    3、切实做好种子贮藏工作。本次抽查有13个样品发芽率低于80%,使用了容许误差才勉强合格。发芽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晚造我省销售的部分杂交稻种子是去年库存的。种子市场放开后,种子积压不可避免,在我省高温潮湿的气候条件下,积压的种子要存放于低温干燥的种子仓库,才能保证种子的质量。因此,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应重视种子贮藏工作,改善贮藏条件,切实做好库存种子的贮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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