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从海南廉政网获悉,昌江黎族自治县纪委日前立案审查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符建明、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王科和食品公司经理周志荣等3人违纪问题。 经查,2014年10月26日至27日,符建明、王科和周志荣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致病死猪顺利进入屠宰场,对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构成威胁。符建明作为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王科作为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周志荣作为县食品公司经理,负有直接责任。3人行为已构成违纪。 2014年11月,昌江商务局已对查获的7头病死猪全部做了深埋无害化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符建明被给予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王科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周志荣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商务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给予周志荣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