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兽用处方药制度推进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为加强我县动物诊疗活动管理,严厉打击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违法从业行为,规范动物诊疗市场秩序,促进动物诊疗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动物诊疗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浙农专发〔2015〕2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桐庐县畜牧兽医管理局经研究决定于5月27日至6月5日期间开展动物诊疗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了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分工,落实了具体责任。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采取张贴海报、发送短信、印发《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悬挂“兽用处方药必须凭兽用处方购买”宣传条幅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还要强化执法人员的专题培训,明确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全面开展辖区内所有动物诊疗机构、宠物(美容)店、兽药经营企业和乡村动物诊疗市场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从事动物诊疗活动、违规兽医经营活动,及时处理,严厉打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专项行动后县畜牧兽医管理局将继续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巩固整治行动成效,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动物诊疗机构依法在兽医公共服务中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