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动物诊疗秩序和行为,确保动物诊疗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根据省市要求,苏家屯区将开展动物诊疗专项整治活动。
本次整治活动从现在开始,至9月30日结束。为深入开展整治活动,苏家屯区动监局成立了动物诊疗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石伟局长担任组长,相关业务科室、区疫控中心、区动监所和7个区域所负责具体工作实施,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动物诊疗机构,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已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但不再具备规定条件的情况;是否存在使用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动物诊疗许可证》的情况;是否与专业机构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协议,并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医疗废弃物和诊疗废水;是否按规定报告年度动物诊疗活动况;是否公开常用药品和处置措施的价格并在显著位置张贴“请消费者自觉索取、保存处方笺”提示语;是否规范使用病历处方笺等。
执业兽医,重点检查是否主动向注册机关申请注册或者备案;是否存在无证行医、超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情况;是否规范出具病历和处方笺;是否规范使用兽药;是否主动报告年度执业情况等。
乡村兽医,重点检查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业;是否有固定的从业场所和必要的兽医器械;是否按规定使用兽药并如实记录;是否凭乡村兽医登记证到兽药店购买处方药等。
动物养殖场,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动物诊疗记录并如实记录;动物诊疗记录要是否有诊疗人员签名;诊疗人员是否是经注册或备案的执业兽医或乡村兽医。
兽药经营场所,重点检查是否擅自聘用兽医人员坐堂行医、开具处方;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或者张贴“兽用处方药必须凭兽医处方购买”的提示语;是否单独建立兽用处方药的购销记录等,严格查处在经营及使用环节的假劣兽药。
本次整治活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出限期整改或进行处理处罚,特别对近年处理、处罚过,或已经取缔的场所将逐一回访,发现继续从事违法违规经营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