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山东省胶南市海青镇兽药、饲料经营市场的监管工作,近日,该镇动监站开展了兽药及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市场整治工作。
在整治过程中着重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检查指导。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有相适应的仓储设施,是否有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是否有必要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建立产品进货和销售台账,兽药经营企业要具有《兽药经营许可证》。不超范围经营,不经营违禁兽药和假劣兽药和人用药。除指定的市疫苗直供点外,其余业户均不得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要在企业的显著位置悬挂《兽药质量承诺书》、《违禁药物品种目录》、《兽药管理条例》等各项规章制度。
通过此次整治行动,不仅使经营者提高了认识,更有效地净化了胶南市海青镇兽药和饲料经营市场,为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