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浙江省开化县加大冬季猪肉市场监管力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2-08  作者:乐天  浏览次数:208
     为切实保障猪肉消费安全放心,浙江省开化县“四强化”加大冬季猪肉市场监管力度。
    一是强化生猪肉收购环节的市场监管,从源头上杜绝病害猪肉。组织生猪贩运户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其法定义务;将生猪贩运户的营业场所统一核准到辖区集贸市场内;生猪贩运户在收购启动时,必须到当地工商所报检备案,工商干部发现病害等问题猪时立即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坚决杜绝病害猪进入屠宰场(厂)。

    二是强化部门协作,搞好联防联动。农业、畜牧兽医、工商、经贸、卫生等部门,对全县定点屠场(厂)进行了达标验收,促进屠宰场(厂)屠宰、加工、肉品检验、污水处理等设施的“三改造”。全面推进“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协议准入”、“强制退出”等制度,保障猪肉市场供应质量安全。同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

    三是强化农贸市场监管,严把上市猪肉质量关。加大集贸市场和肉食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查进货凭证,看猪肉经营是否从定点屠宰加工点进货;查检疫证明,看上市猪肉是否按规定进行检疫检验;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检疫猪肉等违规行为,强化对猪肉销售过程的全程监督,力求做到严防死守,防止不合格猪肉入市,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四是强化市场预警制,严格亮证亮照“挂牌经营”。在各经营场所设立预警提示牌,公布举报电话,便于监督举报;对销售不合格猪肉等违法行为严查重处;震慑不法经营行为,净化肉品质量,确保放心消费。猪肉经营者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