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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出台2015年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03  来源:青田县畜牧兽医局  作者:陈胜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607
核心提示:近日,青田县“五水共治”办公室、青田县畜牧兽医局联合发文,下达2015年度全县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要求,各乡镇、街道要根据《2015年青田县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计划统计表》按时保质完成关停、搬迁和改造提升工作任务。改造提升要根据(青农发[2014]28号)文件规定按照养殖量建设50立方米以上的沼气池(化粪池)、20立方米以上的沼液储存池(污水储存池)、无害化处理池和干粪堆积池(堆积棚),并配套相应的消纳土地面积(以与种植基地或村委签订协议为准)。《办法》强调,各乡镇(街道)

近日,青田县“五水共治”办公室、青田县畜牧兽医局联合发文,下达2015年度全县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办法》要求,各乡镇、街道要根据《2015年青田县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计划统计表》按时保质完成关停、搬迁和改造提升工作任务。改造提升要根据(青农发[2014]28号)文件规定按照养殖量建设50立方米以上的沼气池(化粪池)、20立方米以上的沼液储存池(污水储存池)、无害化处理池和干粪堆积池(堆积棚),并配套相应的消纳土地面积(以与种植基地或村委签订协议为准)。

《办法》强调,各乡镇(街道)3月底前完成计划内养殖场的整治协议签订;6月底前完成计划内养殖场的提升改造;9月底前完成计划内养殖场的关停;10月底前完成计划内养殖场的搬迁。

青田县畜牧兽医局局长孙永夫表示,出台这样的《办法》旨在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切实推“五水共治”工作,确保农业水环境零影响。

 
关键词: 畜牧兽医 畜禽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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