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田县“五水共治”办公室、青田县畜牧兽医局联合发文,下达2015年度全县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办法》要求,各乡镇、街道要根据《2015年青田县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计划统计表》按时保质完成关停、搬迁和改造提升工作任务。改造提升要根据(青农发[2014]28号)文件规定按照养殖量建设50立方米以上的沼气池(化粪池)、20立方米以上的沼液储存池(污水储存池)、无害化处理池和干粪堆积池(堆积棚),并配套相应的消纳土地面积(以与种植基地或村委签订协议为准)。
《办法》强调,各乡镇(街道)3月底前完成计划内养殖场的整治协议签订;6月底前完成计划内养殖场的提升改造;9月底前完成计划内养殖场的关停;10月底前完成计划内养殖场的搬迁。
青田县畜牧兽医局局长孙永夫表示,出台这样的《办法》旨在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切实推“五水共治”工作,确保农业水环境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