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中心《关于开展2015年省内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异地抽检计划的通知》,绥中县安监所通过省中心协调,在锦州所的大力配合下,于3月17日—19日完成第一季度兽药残留监控异地抽检工作。
一是成立抽样小组,对抽样任务的环节和数量进行了分配。
二是本次抽检工作严格按照省中心《通知》的要求执行现场抽样和封装,通过省所协调,确定在锦州市义县、北镇和黑山三个县完成109批次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异地抽检。
三是通过异地抽检工作的开展使互检单位之间交流了工作经验,探讨了工作方法。并且在省中心的指导下提升了工作机制,增强了业务信息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