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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要求加快规模猪场可追溯体系建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1-24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53
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事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事关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但自启动全省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以来,省进展进度缓慢。为加快工作步伐,省农业厅决定在全省规模养猪场加快开展佩带二维码耳标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要按照《畜禽标识与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及《农业部关于开展规模养猪场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必须在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养场建立二维码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每月报送制度和建立动物标识及溯源体系建设的检查验证制度。凡在今年12月20日以后年出栏1000头以上规模场出栏的生猪,没有佩带二维码标识的,不得出具检疫证明、不得上市和进入消费市场。


    同时,要切实做好追溯体系建设物资的订购、采购和配发工作。各市县政府要加大追溯体系建设物资的投入力度,确保体系建设物资的按时按量到位,省动物疫病控制中心要加强技术指导。各规模养猪场和饲养企业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设备采购、装配步伐,确保规模养猪场追溯体系的正常运转。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按照“加强领导、密切协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确保质量、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的基本原则,扎实工作,做好落实,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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