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宠物诊所兽医须有大专以上文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1-21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467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法规,明年起宠物诊所内的所有执业兽医均须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且需考核合格并经过注册,否则一旦被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查实,将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昨天,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向媒体介绍说,自1990年本市出现第一家宠物诊所,近20年来本市宠物诊所数量出现猛增态势。1994年,按照当时的一些相关规定和要求取得资格的宠物诊所是17家,2004年取得上海市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宠物诊所则迅速发展至50家。

  截至昨天,取得上海市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宠物诊所已达到82家。而一些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地下宠物诊所,仍然很活跃,给宠物健康和人类健康带来隐患。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人与宠物都要进行密切接触,而在200多种宠物疾病中,70%可以传染给人类。

  随着宠物诊所及兽医数量的不断增加,规范管理显得尤为重要。过去的《动物防疫法》仅作出了一个较为宽泛的规定,即“从事动物诊疗活动需要具有动物诊疗许可证”,其他法规则由各地根据各自的情况自行规定。

  在新颁布的《动物防疫法》中明确规定,从事宠物诊疗的人不仅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而且还必须遵守有关宠物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