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规定及上级部署,胶南市畜牧兽医局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将自11月19日开始对胶南市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集中审核,计划于11月30日结束。
这次审核的范围 :胶南市980个从事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2007年1月1日前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全部参加审核。具体审核办法:各动物防疫监督站负责对辖区内饲养、屠宰、加工、仓储、运输、销售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按《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对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收缴其《动物防疫合格证》副本。胶南市卫监所统一进行审核,对不符和动物防疫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改正后仍达不到动物防疫要求的将取消其经营资格。
这次年度审核,将进一步规范胶南市检疫市场秩序,有效地促进了全市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保护了人们的食肉安全。 (胶南市畜牧兽医局卫监所:王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