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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落实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促进我省生猪生产稳定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1-03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65
——全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

  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开创富民强省全面小康新局面的关键时刻,省财政厅、省畜牧食品局于2007年11月1日在成都联合召开了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工作会议,这对促进我省以生猪为主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省财政厅副厅长谢维勤、省畜牧食品局副局长姜文康出席会议并分别在会上讲话。全省获得奖励资金的41个县(市、区)及所在市(州)财政部门、畜牧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邹积立主持。

    省财政厅副厅长谢维勤在讲话中说,生猪业是我国畜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猪肉是我国城乡居民菜篮子的主要食品的主要食品。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一直十分重视生猪产业发展。特别是今年生猪供应紧张、价格出现大幅上涨,群众反响较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十分关注。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这些批示,凝聚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爱民患农之情,体现了对生猪生产的关注与重视。国务院也相继印发了三个文件,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各部门纷纷行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财政部研究形成了一揽子扶持政策建议,初步构建了支持生猪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政策。贯彻落实好这项政策,就是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批示和工作部署。


    他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由县级政府安排使用,着眼于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生猪生产属于自然再生产,受疫病、自然灾害侵袭风险大,同时又是社会再生产的一般商品,而又承受市场变动风险,需要国家从多方面予以支持,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猪产业积极性是关键。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生产稳住了,全省及全国生猪供应就有了基本保障。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支持生猪规模化饲养,着眼于引导生猪产业科学发展。规模化养殖抗风险能力、防疫能力、经营能力强,是生猪业发展方向。但我国农村人口众多,生猪散养比重一直占大头。近几年,随着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生猪生产呈现规模化养殖逐年增加的趋势。据统计,50头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出栏生猪数所占比重逐年增加,2003—2006年占总出栏数的比例分别为32%、38%、42.8% 和43%。但是,小养殖户出栏生猪数所占比例仍高于50%,我省的散养面则更大。因此,财政政策必须引导养殖户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从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支持方向看,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可以享受绝大部分支持政策,体现了财政政策促进生猪生产产业化发展的导向。

    他说,我省既是猪肉消费大省,又是生猪生产大省,2006年出栏达9495万头,存栏达6084万头,都居全国第一,在保障全省乃至全国的市场供应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生猪产业化程度还不高,需要国家从政策上予以扶持。财政部作为国家宏观调控部门,积极主动研究,出台了10项促进生猪产业发展的政策,仅2007年一年全国各级财政就需支出146亿元,我省各级财政也作了相应的支出安排。这些政策的实施,将有力地促进生猪生产,其中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扶持力度大,使用方式比较灵活,必然会在促进生猪生产和稳定市场供应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谢维勤副厅长在在谈到奖励资金的管理使用时说,贯彻落实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既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市(州)、县级财政和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生猪奖励政策的落实工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调出大县奖励政策主要侧重于鼓励地方支持规模化养殖。从政策目标上来讲,一是要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稳定猪肉市场供应;另一方面,引导地方加大对规模化养殖的扶持力度,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使养猪真正成为农民增收的稳定渠道。这个政策与支持规模化养殖专项投资有相同之处,都将规模化养殖作为支持对象。但两者有所区别,500头以上(含500头)的大规模养殖场,主要通过专项投资资金予以支持,支持内容包括标准化规模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及原良种、扩繁场、省级生猪改良繁育中心改扩建。要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努力促进生猪生产,力争多调出、多得奖,并严格按规定用途管好用好奖励资金。奖励资金只能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不能挪作他用。不得用于修建楼堂管所、购置小轿车等与生猪生产项目无关的支出;不得用于应由地方财政预算正常开支的行政、事业人员经费等支出;不得用于对外投资;不得用于支付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赞助和捐赠等支出;不得用于贷款风险、保费的补助支出及与生猪生产供应无关的其他支出。

    他强调,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07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紧急通知》(财建[2007]423号)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款后10个工作日内,应该转拨到县级财政部门。按照现行预算管理有关要求,省级财政除对扩权试点县(市)可以直拨外,其余县(市)还需经过所在市(州)转拨。按文件要求,奖励资金在省级和市(州)级财政部门停留的时间只有十个工作日。考虑到临近国庆节,今年省财政厅下达资金文件要求市(州)财政在收到款后十个工作日内必须下拨到所在县(市),时间要求已经放宽,且财政部是直接计算分配到县,金额不需要重新计算分配,因此各市(州)应该而且可以特事特办,尽快下达到县。会议结束后,各市(州)要自查,确保下文及下拨资金的时间都必须按文件要求执行。

他说,县级财政部门收到奖励资金后,应尽快会同畜牧等部门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和办法,严格按规定的用途及早落实到具体的企业或项目上。同时,各县级财政部门还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尽快制定本县的具体落实及监管办法,确保奖励资金用于发展生猪生产的三个方面,不得用于部门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与生猪生产无关的支出。为支持各地搞好今年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落实工作,省财政厅拟对动态监测系统建设和必要的工作经费给予一次性补助。

    谢副厅长最后说,生猪调出大县实行奖励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惠农支农政策,也是公共财政关注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各地贯彻此项政策的及时性、合规性、规范性情况,我厅将于近期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督查,财政部将于12月开展全面检查。目前离年底只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了,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全国会议精神,提高认识,统一行动,共同努力,及时将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贯彻好、落实好,为促进全省及全国生猪产业的稳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省畜牧食品局姜文康副局长在讲话说,对养猪大县进行奖励,是国家扶持生猪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是调动地方积极性和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繁荣农村经济,保障生猪市场稳定和保障居民“菜蓝子”稳定供应,保持物价稳定防止通货膨胀的客观要求。贯彻落实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落实省委“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总体部署的基本要求,是确保生猪大省,建设生猪强省的重大举措。财政部确定了我省41个县(市、区)为生猪大县奖励对象,分布于全省16个市(州),基本涵盖了川东、川北、川中等传统生猪养殖区域。2006年41个生猪大县出栏生猪数量为5097万头,占全省生猪出栏总量的54%。加上国家支持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今年用于全省改善生猪生产条件的投入已超过5个亿,其中60%以上的资金都安排在了生猪生产大县。无疑这对保护好生猪大县的现有生产能力,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产业基础,稳定增加猪肉产量和提高质量,建设现代生猪生产基地,成为生猪和猪肉的主要供给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姜副局长说,生猪大县奖励资金来之不易,责任重大,各项目县务必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周密安排,认真落实,借国家扶持生猪产业的大好机遇,把生猪大县建设成为标准化适度规模经营的示范县,生产统计监测的样板县。对生猪调出大县实行奖励的政策目标是引导地方加大对标准化健康养殖的扶持力度,使党中央国务院支农惠农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使养猪真正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稳定渠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财政部武汉会议精神,2007年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要专项用于三个方面。一是主要用于年出栏50头以上(含50头)500头以下适度规模养殖户猪舍改造、良种引进和粪污处理的支出;二是用于生猪养殖户购买种公猪、母猪、良种仔猪和饲料等的贷款贴息;三是10%以内的防疫服务费用支出。奖励资金不得用于部门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与生猪生产无关的支出。2007年已享受国家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支持的规模养殖场(户)不得重复安排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姜副局长强调,这次生猪大县奖励资金用途明确,易于操作,同时对资金使用和监管的要求高。各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一定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资金,确保资金用于生猪生产发展,决不允许挪着他用。对资金使用进度要加大检查督导,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切实解决工作中反映出的新情况、新问题,真正做到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按照农业部的部署和我局川畜食函[2007]399号通知要求,生猪调出大县要对生猪生产实行动态管理,确定固定监测点,建立生猪生产定点监测制度。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把统计监测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大监测力度,完善监测手段。提高行业统计和监测水平,一定要把数据搞准,情况摸清,形势分析透,及时准确地向省局上报数据信息、政策落实情况及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同时要对生猪生产形势进行分析和预警,做到数据准、情况明、底数清,准确把握生猪生产发展趋势。

    姜文康副局长最后希望大家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充满激情,唤起责任,激发活力,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切实把全省生猪生产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努力在推动全省畜牧经济全局上有新举措,在发展的关键环节上有新突破,在促进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上有新进展,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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