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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渔政管理局举行渔政执法车授车仪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1-03  作者:乐天  浏览次数:287
    为逐步改善我省渔政执法装备,不断提高渔政执法质量和效率,扩大渔政执法的社会影响,省渔政管理局于10月29日下午在南昌市昌北汽车城举行了2007年渔政执法车授车仪式,分别授予萍乡市、新余市,铅山县、玉山县、新干县、万安县、宜丰县、铜鼓县等8个渔政机构各一辆执法专用车。

    省农业厅副巡视员邓建平出席仪式并向市、县渔政机构授车。省渔政管理局局长钱新娥在仪式上提出工作要求。刘发军副局长主持仪式。副局长黄晓平,局调研员李曙光,副调研员梅锦章出席。

    钱新娥局长说,近年来,在部局、省政府和省农业厅的高度重视下,我省渔政执法装备得到了较大改善,这对扩大渔政执法的社会影响、提高渔政执法质量和效率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希望各地渔政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全面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一是公正执法。要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准确适用法律,完善办案手续。二是要廉洁执法。在执法中,严禁索、拿、卡、要,做到不吃请、不请吃,切实树立渔政队伍的廉洁形象。三是热情周到服务。要充分发挥装备改善的作用,努力为广大渔民群众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务。四是要加强渔政执法专用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做到专车专用。要通过渔政装备的改善,为发展渔业经济、提高渔民收入、建设和谐渔区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接车市、县渔政机构代表在仪式上作了表态发言。省渔政管理局全体干部及接车市、县渔政机构有关人员参加了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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