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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展水产养殖业执法推进渔业又好又快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1-01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90
改革开放近30年来,涉渔法律法规在不断增多,但与水产养殖业特别密切的主要是“五法三条例”,即《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动物防疫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江西省水产种苗管理条例》。应该说,涉渔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对加强渔业管理、促进渔业发展、保障渔民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渔业法》确立的“以养为主”渔业发展方针的贯彻落实,推动了水产养殖业的发展。2006年,江西省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80.8万吨,其中养殖产量占总产量的87.1%;渔业总产值达到178.7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4.55%;水产品出口额1.275亿美元,连续八年位居全国内陆省份第一,占全省农产品出口额的60%左右。今年前三季度,全省渔业经济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态势。现在,江西渔业不仅是城乡居民“菜蓝子”的一条“鱼”,而且已成为农业的重要支柱产业、农产品出口的主导产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
  但长期以来,渔政执法主要是捕捞业执法,水产养殖业执法未得到应有的重视。近年来,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断增多,加上美日欧等国家和地区对进口水产品实施绿色贸易壁垒措施使我国水产品出口严重受阻,引起了业者对水产养殖业执法的重新认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加快现代渔业建设,推动渔业增长由数量型向质量生态效益型转变,促进渔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须高度重视水产养殖业执法。要通过水产养殖法执法,推动养殖渔业管理和养殖生产行为的进一步规范。今年,江西省按照农业部的要求,结合本省的实际,扎实开展了水产养殖业执法行动,促进了水产养殖业执法的全面开展。
  贯彻实施《渔业法》,进一步完善养殖证制度,规范养殖渔船管理
  1.加大了养殖证核发和养殖渔船登记工作力度。一是加快了养殖证制度建设工作。目前,全省已有70个县(市、区)完成了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并经当地政府批准实施,市、县两级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编制有望今年全面完成。全省养殖证核发面积超过400万亩,占全省水产养殖面积的68.7%;有2个设区市的发证面积超过养殖总面积的85%。预计今年11月底,全省养殖水面发证率将超过80%。二是加强了对渔船的管理。渔用船舶燃油补贴政策的落实,迫使要加强对渔船的规范化管理。目前捕捞渔船“三证”检查、备案工作已基本完成,养殖渔船的登记检验及备案工作正逐步展开。针对养殖证制度建设和养殖渔船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江西省水产局于8月下旬召开了全省水产养殖业专项执法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并研究了养殖证制度建设和养殖渔船登记工作。会议提出了“两个确保100%”,即2008年,全省确保养殖证发放率和养殖渔船登记率均达到100%,并建立统一的数据库。要制定《养殖渔船安全手册》,规范养殖渔船行为,并加强养殖渔船监管。
  2.进一步明确养殖水域使用权,放活经营权。在今年的全省农村工作会上,江西省委书记孟建柱提出“要通过深化改革,放活水面经营权,把尚未养殖的水面承包经营权落实好,充分调动农民和社会力量发展水产业的积极性,使闲置和荒废的水面得到充分利用”。对此,江西省水产局高度重视,专门研究部署了水面经营权改革试点工作。到目前为止,取得了初步成效。浙江上市公司盾安集团以年1482万元租赁费取得32万亩的军山湖整体租赁经营权及“军山湖”清水大闸蟹商标使用权,标志着盾安集团正式入驻江西渔业。近期,江西省水产局又提出:明年要积极包装一批大水面经营权拍卖项目,引进一批大企业,提升全省渔业发展能力和水平。同时强调,对渔民的水面经营权要进行补偿,并鼓励承包者聘用当地渔民,解决渔民就业,实现双赢。
  3.进一步延长水面承包期,鼓励水面经营者加大对渔业基础设施的投入。这是渔业解决自身投入不足,不断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政策导向性工作。在今年全省水产工作会上,江西省水产局就要求各地进一步延长水面承包期。今年,群众改造中低产鱼池的积极性高涨,养殖者加大投入建设了一批高标准鱼池,完善了渔业基础设施,生产能力和养殖产量成倍提高。据不完全统计,全省今年改造中低产鱼池5万多亩。江西省水产局提出,明年全省各地要加大调研工作力度,摸清基本情况,指导水面所有者进一步延长水面承包期,鼓励水面经营者加大对渔业基础设施的投入。
  贯彻落实《江西省水产种苗管理条例》,全面开展水产种苗执法,开发和推广水产优良养殖品种
  1.全面落实《江西省水产种苗管理条例》,实行水产种苗生产许可制度,确保水产种苗质量。1998年,全国第一个以地方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水产种苗法规《江西省水产种苗管理条例》颁布施行近10年来,江西省以实施水产种苗生产许可制度为核心,不断完善种苗管理制度,推行亲本质量“一票否决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全省水产种苗管理逐步走上正轨。目前,全省共发放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255本,发证率达88%。二是加大了种苗生产执法工作,确保了水产种苗质量稳步提高。今年,江西各级渔业部门积极联合工商、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开展了渔业生产资料市场打假护渔活动,对包括水产种苗在内的渔业生产资料进行了重点检查。彭泽县的“芦花牌”彭泽鲫苗被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确认为出口苗种必选基地之一;斑点叉尾鱼回苗被多个省份养殖户认为质量第一优选品种。三是加快了水产种苗质检机构建设。省、市、县三级水产种苗质检机构建设步伐加快,以鳗鱼、珍珠蚌等水产种苗为重点,开展了疫病检疫工作,为有效地防止疫病传播发挥了重要作用。2008年,江西省将继续加大水产种苗质量检测和疫病检疫工作,并公布水产种苗质量年度报告。
  2.加快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推广育种新技术,提高保(育)种能力,满足生产需要。一是加快了水产原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目前,全省已建成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9家(其中通过国家验收的4家,在建的5家),省级水产原良种场20家(其中已验收或基本建成待验收的11家,在建的9家),基本形成了以国家级和省级水产原良种场为龙头,以重点水产苗种扩繁场为骨干,以集体和个人苗种繁殖场(点)为补充的水产良种繁育体系,大大提高了水产原良种保(育)种和供种能力,为满足生产需要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加强了对原良种场的管理。每年对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实施目标管理,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原良种场年终要进行工作汇报;定期检查原良种场各项制度特别是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和落实情况、种质情况。连续多年安排经费开展亲本调拨工作,保证了良种场、扩繁场、苗种场的亲本质量和苗种质量。三是加强了良种选育工作。在婺源荷包红鲤、兴国红鲤、万安玻璃红鲤、彭泽鲫等通过国家良种审定的基础上,江西省组织有关专家加大了对包括池蝶蚌、斑点叉尾鱼回等引进种及青虾、黄颡鱼、肉红鲫、泥鳅、中华鳖等地方种的良种选育工作,推动了相关品种种苗繁育、养殖生产的发展进程。
  开展了水产原良种场负责人育种新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了原良种场管理及育种技术能力和水平。下一步,江西将组织科技攻关,切实解决目前有缺口的水产品种的种苗问题;创立水产种苗品牌,扩大水产种苗产销率,努力打造水产种苗大省。
  3.大力宣传和推荐水产优良品种,不断提高水产良种覆盖率。目前,水产养殖品种非常多,仅江西省就达70个左右。对此,江西省根据水产业的发展重点和发展趋势,每年都选择10个品种及相关养殖技术向基层进行推荐。2007年,江西省水产局制定并向基层印发了《2007年水产主推品种、主推技术》资料3000册,并通过送科技下乡、水产科技入户和江西广播电台《水产天地》栏目,加大了水产优良品种的宣传和推荐力度,引导广大渔农采纳水产优良品种。到目前为止,江西省水产良种覆盖率超过了60%。
  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
  1.加大对水产品质量抽检力度,监测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积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加大了水产品质量抽检力度。今年,江西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全省养殖主产区的鳗鲡、斑点叉尾鱼回进行了药残监测,质量合格率均达到100%。对9个设区市的淡水养殖基地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草鱼、鲢鱼、鲫鱼、鳙鱼、团头鲂进行了抽检,共检测241个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目前,全省80%的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100%的绿色和有机水产品生产基地都建立了生产用药、饲料投喂等养殖生产管理日志,全省出口水产品供应基地全部通过了水质及环境检测,并在商检部门备案。
  2.加大对渔药、饲料使用的监管力度,打击违规用药。2007年,江西各级渔业部门在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了对渔药、饲料使用的监管。全省派出79个检查小组巡查了216个无公害水产品产地、出口养殖基地以及较大规模的水产养殖基地,重点检查了基地的库存药物和生产记录档案,没有发现使用违禁渔药的现象;开展了对89个渔药销售经营户(点)的现场检查,没有发现销售违禁渔药的行为。
  3.加大对水产养殖环境的监测力度,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江西省水产局今年列出专项资金,首次启动了渔业环境监测工作。制定了2007年渔业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在南昌市范围内确定了12个监测点,开展了相应的采样检测工作。加强了生态健康养殖技术示范工作,全省超过半数的县(市、区)参与了草鱼免疫防疫和健康生态养殖技术示范,有力地促进了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转变,对提高养殖效益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4.在出口养殖企业(基地)、规模化的养殖开展GAP(良好农业操作规范)认证。这是推进渔业标准化的工作方向,对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和促进水产品出口具有重要的作用。今年,江西省水产局与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开展了试点工作,目的是通过GAP认证工作的开展,最终实现标准化生产管理和质量可追溯体系的建立。明年,江西省水产局将根据试点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并努力扩大示范覆盖面,以便积累工作经验,为大面积推广奠定基础。
  宣传贯彻《动物防疫法》,加强水生动物防疫工作
  1.加快了县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的建设。第一批26个县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建设步伐加快,并力争尽快完成竣工并通过验收。在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的支持下,开展了县级水生动物防疫员培训工作,全省有149人通过培训获得了由农业部颁发的证书,具备了从事水生动物防疫工作的资格。
  2.搞好鱼病防治工作,切实为渔民搞好服务,降低养殖病害损失。一是加大了水生动物病害预测报工作。制定了新的病害测报工作规范,扩大了渔业病害测报覆盖面,测报县由去年的31个增加到今年的41个,测报点由去年的93个增加到目前的123个;继续开展了病害预测报工作,每月发布病害测报及下月病害预报信息,指导养殖者搞好病害防治工作。二是建设渔业病害专家远程诊断系统。拟于今年底前建立省水产品质检中心、县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和国内权威机构联网的水生动物疾病专家远程诊断系统,构建渔业病害防疫平台,对渔业病害进行即时诊断,对疑难病症进行远程会诊。
  3.积极申报国家二期水生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扩大县级防疫站建站的覆盖面。针对渔业病害发生频繁、经济损失严重、防控压力增大的趋势,江西省将在建设好已批准建设的26年县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的基础上,积极申报国家二期水生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力争水产品产量超万吨的重点县和特色县均能列入国家投资计划,以扩大县级防疫站建站的覆盖面,提高全省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的能力和水平。
  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扎实推进渔业产业化经营
  1.大力发展渔民专业合作社,吸纳更多的农民入社。今年,江西省渔业部门高度重视渔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渔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组织开展了全省水产系统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知识竞赛活动,并对优秀单位和个人给予了表彰或奖励;举办了6期专题培训班,培训渔民合作社管理和骨干人员及基层渔业干部共420多人次,发放资料900多份。到目前为止,全省已组建80多个渔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社员6300多名。明年,江西省将把渔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进一步规范渔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推行“龙头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社+渔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其在产业化经营和渔(农)民增收中的积极作用。
  2.指导渔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江西省水产局有针对性地指导渔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省“双十、双百、双千”农业产业化计划,并争取有关项目。如江西省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南昌鄱阳湖裕丰水产品养殖专业合作社获授信1000万元,实际风险补偿贷款570万元;彭泽县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瑞昌市淡水小龙虾养殖合作社等四个渔民专业合作社获省农业厅项目经费补助。
  3.继续推进“一条鱼一个产业”、“一县一品”战略的实施,实现渔业生产的专业化、区域化和特色化。一是水产“一村一品”发展取得新成效。全省“一村一品”水产特色村达到263个,养殖品种40多个,建立集中连片的水产品生产基地17个。二是鳗鱼、鱼回鱼(罗非鱼、小龙虾)、珍珠、虾蟹、龟鳖等五大产业的发展取得新成效。目前,赣南、赣东、赣东北和赣西四大鳗鱼板快,鄱阳湖区小龙虾板块,赣北和赣中两大鱼回鱼板块,赣南罗非鱼板块已基本形成。三是渔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取得新成效。今年前三季度,16家列入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水产企业,实现销售额12亿元(其中销售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4家),同比增长16.3%。省、市级渔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农户达到6.2万户,同比增长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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