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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南海青动监站积极开展兽药及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市场整治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0-20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04
为将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海青镇兽药、饲料经营市场的监管工作,胶南市海青动监站迅速开展兽药及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市场整治工作。在整治过程中着重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检查、指导:1、是否有营业执照; 2、是否有相适应的仓储设施; 3、是否有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4、是否有必要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5、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建立产品进货和销售台帐;6、兽药经营企业要具有《兽药经营许可证》;7、不超范围经营,不经营违禁兽药和假劣兽药和人用药。除指定的市疫苗直供点外其余业户均不得经营兽用生物制品;8、经营企业要在企业的显著位置上悬挂《兽药质量承诺书》、《违禁药物品种目录》、《兽药管理条例》等各项规章制度。
  通过此次整治行动,不仅使经营者提高了认识,更有效的净化了海青镇兽药和饲料经营市场,为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胶南海青动监站: 闫韩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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