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即墨市召开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工作会议,部署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工作。即墨市农工办、畜牧兽医局、人保财险、财政局等有关单位领导,及全市24处镇(处、区)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即墨市委常委、副市长郭可汾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一、提高认识,协同推进。贯彻落实省、青岛市对能繁母猪实行政策性保险政策,对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具有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原则就是,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广泛参与、协同推进”的要求,通过建立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制度,促进政策扶持与商业化运作有机结合,分散生猪产业生产风险,提高生猪产业防灾防疫、抵御自然灾害和生产自救的能力,稳定生猪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落实工作任务。一是确认承保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的承保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符合承保条件的存栏能繁母猪。二是管理制度健全、饲养圈舍卫生,饲养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三是经即墨市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按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有能识别身份的统一标识。投保人应将符合投保条件的能繁母猪全部投保。承保主体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四是2007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投保工作。
三、加强资金扶持。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保费标准为每头60元,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保费由政府和投保养殖户共同承担。其中政府补贴 80%,投保养殖户承担20%,即政府每头补贴48元,投保养殖户每头承担l2元。
四、规范操作程序。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保险政策、范围、标准、条件等,有针对性地加大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的宣传,使养猪户(场)全面了解相关政策,引导广大养殖户自愿投保,提高投保率,增强广大养殖户养猪致富的信心;加强保险知识的宣传,引导农民明确自己的利益和应承担的责任,为这项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严格能繁母猪普查。各镇组织力量对农户(场)饲养能繁母猪情况进行逐户(场)普查,并按规定的保险条件予以确认。三是公示确认名单及数量。向社会张榜公示拟参保的农户(场)名单和参保能繁母猪数量,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四是签订保险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农户(场)与承保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同时缴纳应承担的保费。
五、完善档案管理。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加强对能繁母猪耳标佩戴及防疫档案建立工作,确保投保的能繁母猪佩戴耳标并建立齐备的防疫档案,协助保险公司对能繁母猪进行承保前的鉴定、耳标查验工作,对能繁母猪保险防疫、疾病治疗、理赔查勘定损工作给予必要的配合;成立由市畜牧兽医局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能繁母猪灾害定损调解委员会,负责协调处理投保人(单位)与承保公司之间关于灾害定损方面的争议,保证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工作顺利开展。(即墨市畜牧兽医局: 展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