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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动监局开展四大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0-13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56
为深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保障畜产品安全和全市人民吃上“放心肉”,促进畜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市动监局于2007年10月—12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
  一、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为重点,对我市规模养殖厂、屠宰场、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采样抽查,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监督抽查力度,强化市场监管,对销售和使用“蛋白精”、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组织对兽药经营、使用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加大违禁兽药、假劣兽药清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疫苗的违法行为。
  二、生猪及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产地检疫和耳标管理,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严查无耳标和无检疫证明生猪。加强外引生猪管理。组织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定点屠宰场的检疫监督工作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屠宰场消毒、无害化处理设施及措施是否到位;能否配合动检部门的工作,检疫工作能否按规定正常进行。驻场检疫员是否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开展工作;入场动物的持证率和动物标识的佩戴率;活畜进场查证验物、实施屠宰检疫是否规范,有无工作记录;出场动物产品的出证率情况;出证是否规范;检出的病死畜及病害肉类无害化处理是否到位,有无处理记录等。
  四、畜产品经营市场整治行动。组织对全市农贸市场、储藏加工企业畜产品开展抽查检测,坚决依法查处市场销售不合格畜产品行为,组织力量对销售市场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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