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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财政资金发力 打造县级畜牧业“升级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15  来源:宜昌市畜牧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93
核心提示:畜牧业是兴山农民增收的骨干产业,也是全县农民现金收入的主要来源。为了推动全县畜牧产业跨速发展,确保市场供给安全有效,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兴山县委政府每年优先安排财政资金并逐年扩大预算用于全县畜牧产业的优化发展,打造县级畜牧业“升级版”。今年,县财政安排畜牧产业发展专项基金600万元,整合其它项目资金420万元,用于实施畜牧产业“343”工程,即:主攻“三大产业”(生态猪、优质羊、有机禽);实施“四个创建”(庭健康养殖示范创建、绿色生态养殖示范创建、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创建)

畜牧业是兴山农民增收的骨干产业,也是全县农民现金收入的主要来源。为了推动全县畜牧产业跨速发展,确保市场供给安全有效,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兴山县委政府每年优先安排财政资金并逐年扩大预算用于全县畜牧产业的优化发展,打造县级畜牧业“升级版”。今年,县财政安排畜牧产业发展专项基金600万元,整合其它项目资金420万元,用于实施畜牧产业“343”工程,即:主攻“三大产业”(生态猪、优质羊、有机禽);实施“四个创建”(庭健康养殖示范创建、绿色生态养殖示范创建、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创建);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市场有效供给、确保区域性动物疫情零发生、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县财政安排200万元在银行建立政府性畜牧业发展小额信贷担保平台。对“1112”、“1124”、“1151”“1235”模式养殖户和规模养殖户予以贷款担保贴息,贴息贷款额度根据养殖规模和实际需要确定,最高限额5万元。

二是从畜牧局认购种母猪、种公羊的,每头分别补助400元、2000元。

三是对改造或新建羊栏达到50㎡以上、存栏超过30只的,经县畜牧局验收合格每栋补助2000元。

四是对于50头以上规模养殖户,根据养殖户自愿原则,鼓励购买育肥猪死亡保险,农户按20元/头标准投保的,县财政补贴10元;农户按10元/头标准投保的,县财政补贴5元。

五是继续执行能繁母猪保险,每头保险费60元,财政补贴48元。

六是安排80万元用于动物疫病防控,20万元用于镇村兽医培训。

截止目前,全县申请购买母猪1878头,已发放到户702头;申请购买波尔种公羊31只,已发放到户15只。完成新建标准羊栏226栋。与农村合作银行联合为养殖户担保贴息贷款144户637.5万元。培训村级动物防疫员及乡村兽医140余人,到全县8个乡镇18个养殖专业村开展养殖科技培训38场次。完成年存栏50头以上户的商品猪保险4万多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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