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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鳗鱼养殖业首次建成GAP体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0-03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13
日前,在福建省三明检验检疫局的促成下,福建华盛集团三明冷冻食品有限公司邀请第三方咨询公司福建商检公司对4家养鳗场良好农业规范(GAP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内审。三明检验检疫局和咨询公司专家通过现场考察养鳗场硬件建设,检查药品、饲料等存放使用情况,查看GAP体系文件及相关记录,对4家养鳗场GAP推行工作表示满意,认为基本满足GAP体系规范要求。这是福建省首次将GAP体系引进鳗鱼养殖业。

    良好农业规范(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是一套针对初级农产品生产(包括作物种植和动物养殖)的操作标准,它通过规范种植、养殖、采收、清洗、包装、储存和运输等农业生产过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实现环境保护、可持续性发展、职工健康安全福利及动物福利等目标。

    三明检验检疫局将GAP体系首次应用到鳗鱼养殖业,对鳗鱼养殖生产过程中水源条件以及饲料、渔药、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并进行了规范的控制,有望从根本上解决出口鳗鱼产品源头污染问题,从源头解决出口鳗鱼产品中农兽药残留问题,在当前我国食品出口面临较为严峻的形势下,对促进鳗鱼产品安全出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明检验检疫局在4家备案鳗鱼养殖场推行GAP(良好农业规范)体系以来,4家养鳗场的养殖观念、养殖水平和质量安全意识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共提供出口加工用原料鳗267吨,均未发生被检出不合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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