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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州生猪产业的发展思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9-28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487
    基本情况

  据商务部门监测,截止 8月底,楚雄州10县市猪肉平均价格(综合价格)为22.64元/公斤,较年初13.3元/公斤上涨9.34元/公斤,上涨幅度为70.2%,其中最高楚雄市价格达24.4元/公斤,最低南华县为19.2元/公斤。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次肉食品价格上涨,既是全国性的,也是阶段性的,既是生猪生产自身周期性规律的体现,也是农业结构调整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反映,是在农产品价格长期较低基础上发生的,是对农产品成本上升和农民增收的合理补偿,具有明显的合理性。由于猪肉价格的不断上涨,并一直在高价位上运行,大部分消费者改变多年形成的膳食结构,减少猪肉的购买量,转而购买牛、羊、鸡、鱼肉等肉食品,导致牛肉、羊肉、鸡肉、鱼肉等肉食品价格上涨,造成了价格指数的大幅度攀升,对保持价格总水平的总体稳定带来较大困难,价格上涨过快给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带来生活质量及消费水平的下降,从某种程度也造成了涨价恐慌,对维护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成因分析

  从宏观背景看,受前几年生猪价格过低,去年以来饲养成本上升和部分地区发生猪蓝耳病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全国生猪生产出现下滑,造成猪肉供应偏紧,价格较大幅度上涨,同时,由于国际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产品价格上涨,带动国内粮价上升。从微观角度看,一是生猪供求失衡。由于农户对生猪生产的趋利性,在2005年以来生猪市场低迷的情况下,致使生猪生产规模萎缩,母猪数量、仔猪产量急剧下降,到今年上半年市场供求失衡问题充分显现,出现周期性的上涨;二是生猪生产规模短期内难以提高,市场需求趋紧,加之市场经济的趋利性,产品往往从价格的低端流向价格的高端,今年4月份以来,广西、四川等外地客商在我州部分县市设点收购生猪,据有关统计,今年1-8月,全州仔猪外销量达60%以上,肥猪外销量达45%左右;三是今年以来,部分地区发生猪蓝耳病疫情,直接引爆了肉食品价格上涨风浪;四是生猪生产成本上升的压力加大。随着粮油价格上涨,直接带动了饲料价格上涨,增加了生猪生产的成本。五是随着近年来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外转移,生猪养殖规模在劳动力趋紧因素的影响下,农户散养能力下降,空栏户增加,饲养规模大大缩减。六是受部份宣传媒体宣传的负面目影响,少数生产厂商和市场商贩协同联盟,对价格上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趋势预测

  根据对市场的初步调查,我们认为,我州的猪肉价格再上涨的可能性很小,但价格短期内也不会下降,近期将处于高价平稳状态。从需求来看,随着秋收季节和国庆节、中秋节的临近,人们对猪肉的需求量会有所增加。从供给来看,由于现在猪肉价格比较高,生猪的收购价格与玉米的比价已到9∶1左右,大大高于正常时期的比价。一般认为,5.5∶1是一个相对比较合理的比价关系,近十年来生猪玉米的比价平均是6∶1左右,目前是9∶1的这个比价,对于调动农民养猪积极性是非常有利的。与此同时,随着国务院鼓励发展生猪生产等一系列措施相继出台,如鼓励饲养母猪,都会调动农民养猪的积极性。但由于生猪的生产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从仔猪长成母猪,然后再怀孕产出仔猪,再到育肥猪投放到市场,一般可能要一年半左右。生猪供给的根本性转变,可能要持续到明年二季度以后才会得到缓解。不过,由于猪肉的消费和禽蛋、牛羊肉有相互替代关系,牛羊肉、家禽、鲜蛋的生产数量在增加,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猪肉价格大幅度上涨。从农户(散养户)的心态看,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和支持生猪饲养,对于快速缓解市场供求关系失衡,刺激农户养殖信心产生十分明显的作用,但由于市场周期性的客观影响,粮油价格、饲养成本,尤其是仔猪价格过高,很多农户对市场前景持一定的怀疑态度,扩大饲养规模的信心和决心都不足,积极性不高,将会造成生猪生产规模难以在短期内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肉食品价格仍将会有相当的一个高位徘徊期。

  应对措施

  猪肉价格上涨有利于调动农民的养猪积极性,但这次以猪肉为主的物价上涨的另一显著特点就是农村涨幅高于城市,农民收入微薄,承受能力差,因此物价水平大幅上涨会使得“马太效应”在农民身上充分体现。另外,此次以猪肉为代表的肉食品价格持续上涨对居民生活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它首先影响到居民的实际购买力普遍下降,另外由于本次物价上涨的核心是以猪肉为主的食品价格,它又直接影响到城市居民,尤其是城市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导致低收入阶层生活水平下降。为此,在中央和省州相继出台政策的基础上,州人民政府下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有关问题的通知》(楚政通〔2007〕59号文件),对于促进我州生猪生产和消费环节的协调与统一,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共同利益,指明了今后的任务和工作的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州各级文件精神,促进生猪生产,需要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

  用足用活国家政策,做大生猪产业文章。为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分别下发了国发〔2007〕22号、 云政发〔2007〕128号、楚政通〔2007〕59号文件,能否认真落实好文件精神,取决于我们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而工作的到位程度和工作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决定我州生猪生产发展的好坏。认真领会并落实好各级文件精神,首要环节就是要认真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一是做好能繁母猪补贴政策的落实。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核实有关数据,将中央、省、州、县的补贴如实兑现到农户手中,尤其是县市要认真核实能繁母猪的饲养数量,按期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尽快发放到养殖户手中。二是要逐步建立能繁母猪的保险制度,广泛动员和组织养猪场(户)参加防范疫病等风险的保险,逐步建立保险与补贴相结合的制度。三是要加快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促进生猪品种改良,扩大生猪杂交改良面。四是要加快落实信贷支持政策,加大生猪产业链各环节信贷资金投放力度,解决养猪“贷款难”问题。要加大农村小额信贷对生猪生产的扶持力度,并保证足额用于生猪生产。

  加强预警预测,努力提高市场监测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猪肉价格涨跌呈现的是钟摆式的“规律运动”,一旦猪肉价格上涨,农民就一哄而上增加养殖规模,导致供大于求,价格下跌,收益降低甚至亏本,农民又纷纷退出,导致供应紧张,价格上涨。这种钟摆式‘规律运动”,对于养猪农民来说,猪价降,受苦的是农民,猪价涨,受苦的还是农民。猪肉价格下降,将直接给他们带来经济上的沉重包袱。即使猪肉出售价格上升,上涨的价格也会被饲料成本的增加所抵消。这对于农民来说,他们很难从猪肉价格的上涨中获得风险收益。猪肉价格暴涨,居民多掏钱,而农民并未多赚到钱的原因,是农民缺乏市场意识,对市场现象产生错误的估计,结果盲目扩大或减少饲养规模。因此商务、物价、农业、畜牧等部门要加强对猪肉等副食品的生产、需求和价格的监测,逐步建立生猪产、供、销预警预报体系,加强对价格的趋势性、关联性和对策性的分析,通过对产、供、销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分析,通过科学测算,总体上掌握本地区大致所需猪肉销量情况,区分出现的不同情况,及早为政府和生产者做出预警预报。政府据此作出科学决策,加强宏观政策引导,指导生产和流通,做到产、供、销有序发展。

  因地制宜,把生猪生产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随着东部地区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生猪的生产发展将进一步从城市中淡化,并向外围转移,最明显的就是向工业化、城市化发展不足的欠发达地区转移,这将给西部地区生猪产业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西部地区的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广大农民的市场意识、商品意识不断增强,我州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投入不足,产业选择困难,乃至落实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有很大难度,为此,在国家鼓励支持生猪生产发展的有利条件下,有条件的部分农村,可以把生猪生产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产业来发展,通过生猪的生产,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余目标。政府有必要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把生猪规模生产与相关产业的发展结合起来,形成有循环经济特征的发展模式,以增大区域农产品基地转移后的市场占有率。

  群策群力,加强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一是加强疫情检测和实施强制免疫。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生猪疫情检测和报告,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二是加大必要的设备投入,不断健全完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三是加强防疫部门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动物防疫队伍的综合素质,定期对养殖户进行防疫病知识的宣传培训。四是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饲养和环境的管理,严格检疫和消毒以及疫苗管理、饲料管理、兽药管理和政策法规应用,禁止病死猪交易,加强引种监管,对病死猪妥善处置;五是动物发生疫病扑杀后,政府对散养户和小型规模养殖户蒙受的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科学饲养,鼓励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生猪的规模化养殖与散养相比,具有生产技术先进、生产周期短、成本低、见效快等特点和优势,符合生猪生产的发展方向。因此,应对生猪养殖业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优惠,鼓励支持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业。通过政府的政策扶持,加大生猪养殖基地建设力度,提高市场供应量,努力保持生猪市场的供求平衡。同时,加强生猪养殖培训工作,培养养殖业专业队伍,提高养殖过程的技术含量,减少疾病传播,扩大种猪的饲养量。进一步降低生猪销售、屠宰环节的利润,尽量维持生猪出栏价格,保护农民利益,有关部门要采取相应措施对屠宰税费实行优惠。坚决打击哄抬猪肉价格的违法行为,防止一些猪贩子、肉贩子故意哄抬价格,虚假宣传,扰乱市场,防止肉制品经营者以及其他农副产品经营者借机搭车涨价,牟取非法利益。

  完善机制,努力构筑生猪“产供销”协调统一的新秩序。一是要建立和完善猪肉供应的应急预案,切实保障猪肉等主要副食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二是要建立和完善稳定“菜篮子”价格的各项长效机制,保障猪肉等食品供应,防止肉禽蛋等副食品价格的大起大落,保持粮食价格水平的基本稳定,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三是要加强与行业协会的沟通和联系,以倡议、提醒、告诫等方式,正确引导相关组织与经营者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四是要建立生猪生产的保护机制,建立对养殖户的补贴机制。当市场价格波动过大,农民养猪亏本的情况出现时,应出台相应政策给予养殖专业大户适当的补贴,避免出现生猪断档的现象,保持市场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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