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畜产品安全管理,全面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日前莱西市畜牧局召开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就如何扎实做好这次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会议下发了《莱西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思想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思想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责意识。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增强畜产品安全监管能力,全面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目标和任务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是:突出抓好源头治理、标准化生产、养殖过程监管、追溯跟踪、依法惩处、舆论宣传,逐步建立健全以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其任务是:以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为重点环节,以畜禽养殖和检验检疫为重点领域,以禁用、限用的投入品和通过认定认证的产品为重点对象,集中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兽药、饲料添加剂、化学物质及贩卖、运输、屠宰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
加强对饲料和兽药生产企业、养殖场户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过程的用药用料行为,加快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使全市饲料兽药种畜禽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养殖环节使用违禁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畜禽养殖标准化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畜产品中违禁物质检出率和残留超标率明显下降。
三、整治的重点
(一)加大投入品的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及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兽药产品的行为;二是以查处“瘦肉精”、“蛋白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配合饲料、浓缩饲料、蛋白饲料和宠物饲料的企业,添加三聚氰胺、三聚氰酸、羟甲基羧基氮等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三是开展畜禽种质专项检查。继续开展种畜禽质量诚信活动,加大对无证、超有效期、超范围生产销售种畜禽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家畜细管冻精、胚胎等的监督抽查力度。
(二)加强畜禽养殖环节监督检查
一是检查监测本区域畜禽养殖环节是否存在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情况,现场抽查药品房和饲料库是否有违禁药品和饲料。二是检查养殖场疫病防控、污物无害化处理等质量安全控制设施设备,重点督查消毒设施、病死畜禽及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情况,整改设施设备不完善和不正常运行现象。三是检查畜禽养殖档案及家畜耳标佩戴等情况,对档案建立不全、记录不规范情况进行整改。
(三)规范畜禽及产品检疫检验
一是进一步规范产地检疫。做到操作程序化,检疫规范化,有报必检,有检必严,确保产地检疫率达到100%。二是严格屠宰检疫。对屠宰动物必须严格查证验物,了解来源,实行同步检疫,对病害动物或产品严格实行无害化处理。三是加大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对重点残留物进行监督抽查。
(四)加强认证产品和备案养殖场检查
一是强化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优质产品认证畜产品的监督管理。二是加强对获得进京入沪资格的企业、与国内大中城市实行产销挂钩的备案养殖场、养殖基地的监督管理。三是加强对参加生猪产销协议活动养殖场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认证产品或备案产地的资质、认定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五)开展生产技术指导和培训
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规范使用为重点,通过报纸、网络、专栏、举办培训班、科技下乡、科技人员联系场户等多种形式,加强社会宣传,培训和指导养殖场户科学用药,规范生产行为,依法生产经营。加强对执法人员和从事养殖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做好对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
四、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步骤
分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宣传动员,安排部署阶段。时间是从9月中旬—9月底。要求各动监站和局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具体方案,明确落实责任。将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具体任务落实到人,抓好各环节的衔接和监督管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第二个阶段:开展全面检查阶段。时间是从10月初-11月中旬。要求各动监站和局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对饲料厂、兽药厂、规模化养殖场、屠宰加工厂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拉网式监督检查和检验监测,发现问题,提出意见,限期整改,到期复查。对检查中发现或社会举报的违法案件,要坚决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严肃查处。
第三个阶段:整治和巩固提高阶段。时间从11月中旬—12月中旬。根据全面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确定重点整治单位和区域,明确整治目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实行重点治理。通过整顿——打击—规范,彻底解决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重点问题。
第四个阶段:验收总结阶段。时间是从12月中旬—12月底。主要总结专项活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根据各单位确定的专项整治目标和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开展较差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
五、总体要求
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在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构成犯罪的案件,必须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给予纠正和处理,确保整治效果。(莱西市畜牧局:刘正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