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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力促生猪养殖减量转型 努力探索发展生态养殖的新路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29  浏览次数:191
核心提示:长沙县是省会近郊县,独特的区位优势,造就了长沙县的生猪生产的飞速发 展。高峰期常年存栏生猪135万头,存栏母猪16万头,出栏肥猪248万头,是全国有名的生猪调出大县。无序发展,猪粪直排,养殖密集区塘、坝、沟渠猪粪 堆积,地下水污染,导致部分地区已到了猪赶人走的边缘。为还人民群众一个绿色的人居环境,县委县政府高屋建瓴,果断决策,从2008年起,采取停、禁、 转、治等综合措施,经过五年的污染治理和生态重建,我县走出了一条养殖业绿色发展之路。 一、堵疏结合,控制养殖总量,力促生猪养殖减量转型。 首先

长沙县是省会近郊县,独特的区位优势,造就了长沙县的生猪生产的飞速发 展。高峰期常年存栏生猪135万头,存栏母猪16万头,出栏肥猪248万头,是全国有名的生猪调出大县。无序发展,猪粪直排,养殖密集区塘、坝、沟渠猪粪 堆积,地下水污染,导致部分地区已到了猪赶人走的边缘。为还人民群众一个绿色的人居环境,县委县政府高屋建瓴,果断决策,从2008年起,采取停、禁、 转、治等综合措施,经过五年的污染治理和生态重建,我县走出了一条养殖业绿色发展之路。

一、堵疏结合,控制养殖总量,力促生猪养殖减量转型。

首 先是统一思想,科学规划养殖业发展。能不能养猪,养多少猪,不是政府说了算,也不是农民说了算,而是环境说了算。县政府通过召开调研会、养殖 大户座谈会、听证会和开放式县长办公会等多种形式统一思想,以环境的承载能力来确定养殖量。二是科学规划,合理划分养殖功能区。学校、集镇、工厂、学校、 医院周围200米,一级水源保护区,划为禁养区。禁养区内原有的养殖户按栏舍面积每平方米政府给予90元补助,栏舍限期拆除。河道50米—500米范围内 及水库周边100米—500米,划定为“一级限养区”,每户生猪养殖量不能超过20头。共计拆除禁养区栏舍100万㎡,补贴转产资金近亿元。三是在适养区 内,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标准化示范场建设。通过开展养殖污染治理,完善基础设施,规范生产行为,发展生态健康养殖,并规定全县原则上停建生猪规模养殖场, 确需新建、扩建、改建的养殖场,需经县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环保综合评估,评估获得批准后方能动工,并且建设中必须按“三同时”实施。对于禁养区内退出养殖的 农民,政府出台了生态补偿政策和转产扶助政策,鼓励他们退养转产。

二、设施治理和生态修复相结合,努力探索发展生态养殖的新路子。

我 县在治理养殖污中采用设施治理和生态治理两大工程,设施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积极探索发展生态养殖的新路子。设施治理按养殖场大小采用不同 的方法。大型养殖场采用5种治理方法包括:工厂化、室外零排放、活动板房、种养平衡、资源化利用。对于中小型养殖户,利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源分离生态藕 合技术,采用“改栏、清粪、处理水”的办法进行治理。将栏舍进行改造,封闭排粪沟,猪粪尿用管道连接,实现雨污分离,杜绝猪粪裸露。与此同时,进行“改厕 所、改厨房、改排水”三大改造,搞好“菜园、花园、果园”三园建设。猪干粪采用人工收集或机械分离,进入干粪棚发酵后由专业队伍收集送有机肥厂,不进入沼 气池,最大限度地减少排污量。最后是处理水。经干湿分离后的污水进入沼气池、净化池,进行厌氧处理后,进入收集池浇菜或进入湿地吸收处理。

在 实行设施治理的同时,利用中科院亚热带研究所“养殖废弃物生态湿地处理技术”,根据自然条件以村民组或自然村落为单位,在养殖密集区,利用自 然条件建设生态湿地和生态沟渠,将多家养殖场户通过设施处理后,氮、磷超标的余水进行再处理。从去年开始,我县开展生态湿地和生态沟渠建设试点,将冷浸 田、滩涂等进行适当改造,人工种植狐尾藻、水芹等作物,建成生态湿地。对自然沟渠进行改造,根据长度和流量大小,分成若干段级种植各类水生植物,建成生态 沟渠,进行净化处理,实现达标排放。近两年,我县已建成生态湿地30处,总面积达120余亩;建成长度30米以上的生态沟渠12处。并计划在近年内,百头 以上养殖户和养殖集中区全面规划建设生态湿地和生态沟渠。

在治理污染和做好生态修复的前提下,我县着手进行养殖污染治理的配套设施建设, 实现粪污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其一,去年底,我县建成了能 消耗10万头生猪粪污的有机肥料厂,另外两个有机肥厂也在规划建设中。有机肥厂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变废为宝,畜禽粪污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无害化处理 和资源化利用,既为养殖粪污处理提供了出路,改善了生态环境,还为种植户提供了肥源。其二,在养殖密集的北部乡镇、全方位开展猪干粪收集。收集的干粪一是 送有机肥料厂加工成有机肥,二是送花木、蔬菜种植基地,作为种植花木、蔬菜的肥源。其三,依托农村能源合作社,定期清理沼气池和净化池,常年维修治污设备 设施,所需费用由政府补贴50%。其四,对所有生态湿地,每年组织一次检查,分档次对运转保护良好的进行奖励。

三、近期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确保治理目标的实现

在 治理养殖污染的几年中,我县逐步建立起有效的监管机制。形成了“一个政策”管到底,“两个网格”不遗漏,“三项制度”常态化,“四次检查”定 奖罚。“一个政策”是堵疏结合,设施治理和生态修复结合近期治理和长效监管结合,彻底清除粪污直排实现全县牲猪标准化养殖。“两个网格”管理是,乡、村干 部和县、乡动物防疫站两套网格,网格到户到人。各乡镇将畜禽污染治理和日常监管工作分解到村组和联村干部,实行网格化管理。乡镇动物防疫站工作人员和村组 干部负责日常巡查和宣传教育工作。每个养殖户“一月巡查、一照片、一宣传、一报告”。镇工作人员负责处理禁限养反弹和一般违规排污行为,县直相关机关部门 负责处理重大污染违法行为。“三项制度”包括:一是台账制度。将限、禁养情况,治理设施运转情况粪污直排情况、水体污染情况、养殖大户情况等建立了电子台 账。二是通报制度。县有关部门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印制专门简报定期通报相关领导和乡镇。表彰治理工作中的好人好事,曝光非法排污单位和个人,通报工 作进度。三是奖惩制度。县人民政府拿出200万元专项资金,奖励治污和监管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同时,县政府将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纳入了绩效考核,对严 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问责,县政府督查室组织相关部门全年进行四次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有奖有罚。

5年污染治理,我县财政投入资金 近亿元,按1:1的比例,养殖户同时投入资金上亿元,全县共计投资2亿多元,5年完成了4500多户的治理工 作,治理栏舍面积达170万多平方米。与此同时,由县环保局组织对67个村进行了联片整治。通过5年的治理,我县粪污污染环境的情势得到彻底改观。首先从 排污口看,治理后的养殖户基本无污染物超排的情况;二是从改善猪舍周边环境看,通过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封闭排粪沟,整治猪舍周边环境卫生等措施,实现庭 院前后干净整洁,猪舍内外干净整洁,排污设施周边干净整洁,较好地改善了养殖户的生活环境;最后,从河流水质来看,通过几年治理,我县主要河流水质明显改 善,均恢复到三类水质以上,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修复。生猪污染治理工作量大面广,任重而道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长沙县将认真总结经 验,不断探索治理模式和监管办法,采取突出重点、分片推进、散户申报、集中验收的方式,争取再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生猪存栏20头以上养殖场户的污染 治理工作,并完善监管办法和治污配套措施,力争达到全县养殖公司农场化,规模养殖户农庄化,散养户清洁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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