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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近70万母猪保险补贴预拨鹤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9-14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19
为调动广大养猪户的积极性,进一步稳定生猪市场供应,日前,省财政厅预拨我市2007年度第一批能繁母猪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69.99万元。

  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是指财政部门对有关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开展的能繁母猪保险业务,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为投保养猪户提供的直接补贴。能繁母猪保险业务保费补贴,中央财政负担50%,地方财政负担30%,养猪户负担20%。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由市、县按3:7的比例分担。

  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能繁母猪保险业务,其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引起的能繁母猪直接死亡。重大病害包括:流行性乙型脑炎、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细小病毒病、败血症、蓝舌病、痒病、猪瘟、猪肺炎、猪丹毒、蓝耳病、流行性腹泻、猪链球菌、口蹄疫及免疫副反应、难产引起的死亡。自然灾害包括:台风、龙卷风、暴雨、雷击、地震、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冰雹。意外事故包括: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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