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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全面启动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9-11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86
根据农业部规定,从今年8月1日起,只允许佩带牲畜耳标的牲畜进入北京、上海市场,从11月1日起,只允许佩带牲畜耳标的牲畜进入流通环节。

  近日,省农委全面启动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从今年秋季防疫开始,在全省推行新型二维码耳标,采用移动智能识读器采集标识信息,逐步建立从村级动物防疫员开始,涉及动物检疫员、动物防疫监督及管理人员各个环节,具体到每一头家畜,省、市、县、乡与中央数据中心联网的追溯系统。建成后,消费者通过追溯体系提供的查询窗口,可随时查询动物从出生到屠宰,从饲养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实现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从8月31日起,率先对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实施标识及生产信息报送工作。

  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是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的发展健康养殖的重要政策,是贯彻落实《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具体体现,是畜牧兽医工作实现由传统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转变的重大变革。建立和完善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有助于准确统计畜牧业生产信息,对重大动物疫病实施追踪溯源,对牲畜从出生到饲养、调运、交易和屠宰上市全程实时监管,从源头把握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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