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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内地养猪四个条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9-11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90
近日,广东检验检疫局在广州举办供港活猪检验检疫政策介绍会,向香港养猪业代表讲解国家对供港活猪的相关管理规定。

  近年,香港政府启动收回养猪牌照计划,如何解决香港本地猪农就业问题,成为新课题。根据CEPA,自2007年1月1日起,香港居民可以在内地开设饲养场,不少香港猪农对此项安排十分感兴趣。

  据广东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黄伟明介绍,香港猪农要在内地办场养殖供港猪,须满足四个条件:一是要先征得政府部门的许可;二是要符合内地环保部门的要求;三是要取得商务部供港活猪的配额;四是要完全符合《供港澳活猪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香港猪农在内地办场要遵守内地管理法规,如果出现问题,将一视同仁,同样需要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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