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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9-10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40
到今年年底,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要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省政府昨日下发了《陕西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农村和城乡接合部、产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生产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安全整治”的内容: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基本解决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二是生产加工食品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三是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四是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的问题;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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