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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群防群控确保猪蓝耳病疫情零发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9-06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74
针对今夏出现的高温、多雨等不利天气,吉林省各级牧业部门认真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24字防控方针,加大群防群控工作力度,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各项防控工作,确保了至今无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发生。
  高温、高湿环境是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发生的主要诱因。对此,吉林省牧业管理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高温季节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对特殊条件下的防疫工作作出部署。一是逐步进行免疫。本着“先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先种猪、饲养大户”的原则,把种猪和母猪作为免疫重点,保护生猪生产能力。并做好其它猪病及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二是切实强化疫情监测、报告和诊断。严格执行疫情快报、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各级疫情测报体系和村级疫情报告观察员的作用,加大生猪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三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全省各级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进一步完善防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程序,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四是加大调运监管力度。对于从南方引入的仔猪,做到跟踪调查、跟踪防疫,并建立防疫档案,实行备案制度。对外调牲畜的空返车辆实施严格消毒,坚决杜绝疫情通过流通环节传入。五是大力加强养殖场管理。建立免疫、卫生消毒、病死畜和粪污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建立养殖档案,及时记录免疫、消毒、诊疗等情况。对散养生猪,加强高温季节消毒灭源工作。
  据介绍,针对近阶段南方仔猪大量进入吉林省的实际情况,省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外引仔猪防疫监控的紧急通知》,严格把好仔猪调入关,加强监管监控,确保不发生疫情。一是加大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查堵力度。要求全省41处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坚持24小时在岗,严把查证验物关和消毒关。对从外省调入的仔猪,要由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所跟踪隔离监控14天,期间不得屠宰、运输、交易。二是建立调入申报核准制度。全省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强对贩运仔猪经纪人的管理,建立经纪人登记制度。要求拟从外省调入仔猪的经纪人必须提前申报,并配合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核准和监督工作。三是严格疫情诊断管理。要求省内各级疫控中心加强疫情的诊断和管理,严格按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技术规范》规定,禁止由饲养户自行采送样品,必须由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派员现场采样,并进行逐级送检。四是落实调入监管工作责任制。对从省外调入仔猪的相关资料(经纪人、调出地、调入线路等情况)要逐级上报,认真核查,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为形成全民防疫的良好局面,特别是增强生猪饲养场(户)的防疫意识,吉林省牧业管理局还采取媒体宣传与下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如何做好生猪饲养管理、科学防疫、药物预防、严格消毒、规范补栏、疫情报告及“四不一处理”措施等传达至饲养场(户)和基层防疫人员手中,形成了从饲养根源抓好防疫工作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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