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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县加强“瘦肉精”整治工作力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01  来源:孙吴县畜牧兽医局  浏览次数:223

 

今年以来,孙吴县畜牧兽医局按照省市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了我县“瘦肉精”专项整治的工作力度,从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等方面,确保了我县畜产品质量的安全,从而让我县人民群众真正能够吃上了“放心肉”。我局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主管业务副局长亲自抓,具体工作由我局饲料办、动物卫生监督所、医政药政股工作人员全面负责。按照省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了我县“瘦肉精”专项整治计划,完善了监管制度,落实了监管责任。主要以生猪、肉牛、肉羊为主要监管重点,在全县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宣传、培训、明察暗访、联合稽查等方式查找饲料、养殖、收购贩运、屠宰、鲜肉经营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隐患和漏洞,进一步强化了各环节的监管,彻底排除了非法买卖、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品的隐患。加强了宣传工作力度,通过电视新闻媒体宣传4次,印发宣传手册100本,发放宣传单2000份,建立永久宣传牌2块,出动专用宣传车2台。

加强培训工作,共举办了2次“瘦肉精”集中培训班,参加人员有我县规模养殖场(户) 负责人、饲料、兽药经营业主、屠宰厂负责人、农贸鲜肉店负责人等合计150余人次。加强饲料环节整治,饲料办工作人员对我县所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门店进行了大检查,共计8次,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与饲料经营业主签订“孙吴县饲料质量安全承诺书”共计30余份。在饲料经营门店大检查中,对门店不规范、饲料与兽药、粮油混放提出需要限期整改的有4家,依法没收销毁过期、变质饲料0.4吨,并对拆包分装饲料、添加“瘦肉精”等违禁品违法行为以及对销售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批准文号、以及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饲料等违法行为进行时时监测和予以严厉打击。加强养殖环节整治。工作人员定期到我县规模养殖场(户)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完善了我县养殖场(户)畜禽养殖档案,如实记录了商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来源,并保留了相关凭证。与养殖场(户)签订了“孙吴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共计100份。同时还加强了对养殖场(户)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和”瘦肉精”抽样检测。各乡镇畜牧服务中心在本辖区内养殖场(户)采取猪或牛、羊尿样5头份,每月由饲料办专人进行 “瘦肉精”检测并上报。截止到目前,共进行 “瘦肉精”检测720头份,全部呈阴性,“瘦肉精”检测合格率均达100%。

加强牲畜收购贩运环节整治。加大了对县内外收购贩运牲畜企业监督管理力度。派专人负责,要求凡是外地收购贩运牲畜进入我县境内的,一律要有原牲畜所在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出具的 “瘦肉精” 检测合格证明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凡是在我县进行牲畜收购贩运出我县境内的,一律要由工作人员进行“瘦肉精” 检测,合格者出具“瘦肉精” 检测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者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截止到目前,我县牲畜收购贩运环节“瘦肉精”检测合格率均达100%。加强屠宰环节整治。屠宰企业进行生猪“瘦肉精”检测共计390头份,全部呈阴性。加强农贸市场、鲜肉店环节整治。每月都派工作人员到我县2个农贸市场、4个牛肉店以及5个猪鲜肉店进行一次“瘦肉精”检测,确保我县人民群众真正能够吃上“放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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