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过路猪不备案 罚你款没商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20  浏览次数:216
核心提示:10月17日上午,平湖市相关部门在广陈镇流动卡点查处一起过路猪案件,这也是该市查处的第一起未申报备案由外省进入平湖的过路猪案
10月17日上午,平湖市相关部门在广陈镇流动卡点查处一起过路猪案件,这也是该市查处的第一起未申报备案由外省进入平湖的过路猪案件。经查,这辆外地车辆上装有204头生猪,由湖北襄阳运到平湖。买主是广陈镇的一个养殖户,由于对相关备案手续不知情,属于初犯。根据相关法规,执法人员对该养殖户作出罚款500以上2000以下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平湖市自今年7月25日起,开展了“过路猪”专项检查行动。到目前为止,共查处“过路猪”违规行为51起1730头,行政处罚47 人。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