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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上市鸡蛋期货合约获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39

 

继动力煤、石油沥青期货之后,鸡蛋期货也顺利拿到证监会的“通行证”。昨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鸡蛋期货交易并挂牌鸡蛋期货合约的批复》,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鸡蛋期货合约。这也是我国首个生鲜类农产品(000061,股吧)期货品种。根据证监会批复,鸡蛋期货合约的具体挂牌时间由大商所根据市场状况及各项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目前,根据现货市场的实际情况和期货合约设计的技术要求,大商所已经完成了鸡蛋期货合约设计和规则制定工作,拟定了较为严格的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度,论证了保证金、涨跌停板和持仓限额制度等风险控制措施。作为我国重要的畜牧产品,鸡蛋产量约占我国禽蛋总产量的84%,我国鸡蛋总产量近5年的平均市场规模约1856亿元,已连续28年保持全球第一位。我国鸡蛋主要以鲜鸡蛋的形式消费,53%为家庭消费,28%为户外消费(包括餐饮行业和企业食堂消费),19%为工业消费(包括保洁蛋、食品行业及深加工等)。鸡蛋贸易大体是从产量较大的豫、冀、鲁、辽等省运往华南、东南沿海省份以及京津沪等城市,物流流向明晰。近年来,受饲料、季节等因素影响,我国鸡蛋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对鸡蛋生产、贸易、加工等环节的正常经营造成较大影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上市鸡蛋期货有利于进一步完善鸡蛋价格体系,健全鸡蛋价格形成机制,有助于鸡蛋市场的平稳运行,同时为鸡蛋生产、贸易和消费企业提供必要的避险工具,推进鸡蛋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促进现货企业的稳健发展。根据批复,在鸡蛋期货上市后,大商所将按照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要求,密切关注鸡蛋现货市场状况,特别是禽流感疫情情况,有效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加强对鸡蛋期货的市场监控,切实履行好交易、结算、交割、监查等重要环节的监管和服务职责;加大市场培训和机构投资者培育工作力度,积极引进产业客户。该新闻发言人强调,中国证监会将指导和督促大商所及期货公司认真做好鸡蛋期货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鸡蛋期货交易的平稳上市和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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