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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畜牧兽医局出台八项政策扶持生猪生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25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95
近日,省畜牧兽医局制定出台八项促进生猪生产尽快恢复的地方配套政策。

  这8项配套政策为:建立能繁母猪补贴制度。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户(场)给予补贴,每头能繁母猪补贴50元,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市、县适当提高补贴标准。要抓紧核实能繁母猪数量,逐场逐户逐头进行调查,并张榜公布;抓紧实施生猪良种补贴。组织好精液生产、储存、人工授精配种等服务和技术培训,保证配种质量;积极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工作。要主动加强与保险监管部门的有效合作,协助保险公司做好承保前的鉴定和理赔定损等工作。能繁母猪的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保费为每头60元;完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利用国家对重点原良种猪场、扩繁场、省级生猪改良繁育中心给予扶持的机遇,立即启动原种场、扩繁场和资源场等9个种猪场的扩建改造,提高供种能力;生猪调出大县对保障生猪供应、稳定市场价格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央财政将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生猪调出大县给予适当奖励,以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作为考核指标;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要从当地自然资源条件出发,把发展各种类型的生态养殖模式与标准化规模饲养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规范、生态、高效相统一。要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模养殖场(小区)优先予以支持;加强生猪贷款服务。鼓励各种金融企业为生猪生产提供贷款扶持和信用担保服务,适当调整生猪贷款约期、增加担保方式、补贴贷款利息;加强生猪生产信息的分析和预警,引导养殖户合理安排生产,规避市场风险,减少养猪损失,避免生产大起大落。

  尽管我省没有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但为从源头上控制疫病发生,要对种猪、能繁母猪实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接种,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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