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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促销员为抢生意卖场内互殴致2人受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23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86

 

  两名猪肉促销员为抢生意发生口角,一人头部被打了三拳构成轻伤,另一人被剔骨刀捅到腹部构成重伤。记者昨天获悉,他们均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诉至顺义法院。胡某和付某均为顺义区鑫海韵通大卖场石园店生鲜区的促销员,两人的柜台紧挨着。2013年1月26日晚,一名顾客想要买五花肉,到付某的摊位前看了一下没有买,然后到胡某的摊位买了肉。当时,两人卖的五花肉价格相同,均为每斤17.8元,但在顾客买肉时,付某在边上喊“15块钱一斤”。顾客走后,胡某问付某:“15块钱一斤不赔钱啊?”两人遂发生口角。据胡某说,当时付某从冰柜上抄起一把剔骨刀向其冲来,扎到了他的腹部,他顺手拽住付某的脖子将其按倒在地上,打了其面部三拳,后双方被人拉开。付某则说,两人发生口角后是胡某先动的手。经鉴定,胡某构成重伤,付某构成轻伤。检方认为,两人均涉嫌故意伤害罪。据悉,双方均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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