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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猪瘟参考实验室圆满完成无规定动物疫病区采样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11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19
核心提示: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07]11号)的要求,国家猪瘟参考实验室负责猪瘟样品的采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07]11号)”的要求,国家猪瘟参考实验室负责猪瘟样品的采集和监测工作。

2007年7月24日至8月7日检测技术研究室由宁宜宝、刘业兵两位主任带队分两组共计11人对重庆市4个区(县)、四川省11个地(市)进行现场采样。

在重庆市和四川省动物疫病防治控制中心的协助下,两组工作人员在屠宰场、种猪场、商品猪场及散养户共采集猪的病原样品1000余份、血清样品3000余份。同时对采样范围、养殖概况、样品相关信息(包括样品数量、样品种类、动物种类、免疫状况等)和采样日期等进行详细记录。

此次抽样任务相当繁重、时间相对集中,我室采样工作人员克服困难,圆满完成了猪瘟样品的采集任务。下一步在实验室进行抗原和抗体水平检测,为重庆市和四川省无规定疫病区猪瘟检测和评估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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