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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动监局严厉查处非法制售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10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82
近日,农业部查获一起使用非法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造成生猪大批死亡案件。该苗标称中国农业大学研制,中国农业大学疫苗兽药厂(北京利农公司)生产,名称为“猪蓝耳病变异株活疫苗”(批准文号:农生药字(2006)802283;兽药GMP证书号:(2006)兽药GMP证字102号)。该疫苗涉嫌使用强毒制苗,存在生物安全隐患。为加大对非法制售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的打击力度,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控工作,市动监局发出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目前,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对维护生猪生产稳定发展意义重大,望各县区高度重视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的监管工作,充分认识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对防控工作的严重危害,切实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专项整治工作做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实。
  二、加大查处力度,部署专项整治
  各县区要集中力量对辖区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销售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涉案的“猪蓝耳病变异株活疫苗”进行全面清查,发现该疫苗应立即查封、扣押,并及时追查假疫苗来源。同时,按照省动监局《关于开展高治病性猪蓝耳病疫苗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辽动卫发[2007]107号)精神,对12家高治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定点生产企业以外的非法产品,一律按假兽药严肃处理,必要时会同当地公安部门联合行动。
  三、广泛开展宣传,正确引导使用
  各县区尽快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县区、区域所,并利用当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并教育养殖户提高防范意识,正确使用合法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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