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加强对饲料市场的检查整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09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423

  今年以来,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兽药饲料管理执法大队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了对全市饲料市场的检查整顿。
  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检查生产环节的范围是全市24个镇(处、区)的畜牧养殖场(户),检查的重点是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检查饲料生产和使用环节的范围是,全市所有的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动物源性饲料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是辖区内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动物源性饲料使用单位。
  二、规范程序,依法治理。一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审查登记证,或假冒、伪造上述证件的,或上述证件过期的。二是生产、经营的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或假冒、伪造产品批准文号,或产品批准文号过期,或一号多用扩大适用范围的。三是生产、经营、使用未取得《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动物源性饲料的。四是生产、经营的产品无质量标准、无质量合格证、无饲料标签或饲料标签、包装不规范的。五是生产、经营、使用已停用、禁用药物或者淘汰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以及未经审定公布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六是使用未经批准的饲料药物添加剂,添加剂允许使用的药物饲料添加剂而在饲料标签中未标注的或标注超量的。七是经营无进口登记许可证、登记证过期以及无中文标识的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八是在反刍动物饲料中使用肉骨粉等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九是已获证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发证要求,是否按要求进行整改,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上半年,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兽药饲料管理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车辆130多次,出动执法人员270多人次,查处违法案件7起,为畜牧养殖户直接挽回经济损失9万多元。(即墨市畜牧局兽药管理执法大队: 周京明)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