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兽药新闻 » 正文

即墨市七级防监站加强兽药经营、使用过程中的监管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07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31
近日,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通知要求,即墨市七级防监站立即对辖区内猪蓝耳病疫苗等兽药产品的经营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1、贯彻落实“两图、一卡”工作机制,把本单位关于“两图、一卡”工作人员监管区域的划分情况、监管区域养殖场的数量、养殖规模、联系电话等相关情况,以表格的形式报送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动物性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监管力度,对兽药经营使用单位的台帐建立情况一并报送,由局动物性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工作检查。
  2、利用防疫检疫工作契机,向养殖户、兽药经营户宣传安全用药知识,并采取赶文化大集、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将科学用药、安全用药知识、假劣兽药识别常识、违禁药物名单、停药期规定等,宣传到养殖企业和农户,指导他们合理用药,使养殖者自觉抵制假劣兽药。
  3、对辖区内所有的畜禽养殖企业进行巡视督查,以后必须坚持每周一次,督促其严格执行停药期规定,建立健全好“台帐”制度等,并认真进行“三查”,即查药品采购记录、查用药记录、查不良反应记录。
  4、对违反畜禽停药期规定的畜禽养殖场、养殖户,检疫中不得给其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如有违者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上报。
  5、对检查情况以书面总结的形式定期报送局动物性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积极接受安全领导小组的督查指导。(即墨市七级防监站:谭长江、朱建君)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