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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举报“瘦肉精”最高奖1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04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12
为了鼓励公众举报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南昌市制定了《南昌市举报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违法行为奖励办法》。据悉,该办法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举报线索分两级进行奖励

  记者了解到,该奖励办法适用于对举报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违法行为的奖励。

  该办法将举报线索分为两级并且分级对举报人进行奖励:一级:能提供被举报对象的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据,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完全相符;二级:能提供违法案件线索,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基本相符。

  奖励金额不低于300元

  记者了解到,一级举报按照罚款金额的6%予以奖励,二级举报按照罚款金额的3%予以奖励;罚款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案件,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罚款金额在2万元或者2万元以下的案件,奖励金额最低不低于300元。举报人在接到领奖通知后60日内凭有效证件前往农业部门领取奖金,也可委托他人持有效证件代领。

  举报人不同意不得公开姓名

  该办法还规定,未经举报人同意,受理举报的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举报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单位或者其他身份资料,充分尊重举报人的隐私和保障举报人的安全。

  获得举报奖励须具备4个条件:

  ★所举报的违法行为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对象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行政管理部门掌握

  ★举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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