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动物防疫体系,保障防疫工作顺利进行,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精神,海淀区于2005年在7个乡镇建立健全了村级防疫员队伍。几年来,村级防疫员全力配合区、乡镇防疫部门做好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及时完成了防疫任务,已逐渐形成了一只有力的防疫队伍。目前,海淀区在编村级防疫员共113人,实际在岗人员115人,通过区疫控中心积极努力,多方协调、申请,为每位防疫员每月增加200元津贴,进一步提高了村级防疫员待遇,稳定了我区基层兽医队伍,为做好全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