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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户排污影响环境 法院强制执行偷排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06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82

地球是人类的家园,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然而有些人为了个人利益不惜牺牲破坏环境的代价。浙江嘉兴海盐的徐先生和钱先生都是生猪养殖户,且都有一定的养殖规模。随着规模的扩大,带来的问题也突显:畜禽养殖废水未经处理就近排放进内河。去年4月份和7月份两人因偷排、漏排养殖粪便至外环境,被环保部门查处,分别处罚4万元和2万元。

因一直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故今年4月份环保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对两被执行人进行了相关调查,通过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都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发现了两养殖户共同的特点,为了生猪养殖他们在银行都有大额银行贷款。了解到该情况后,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抓住这个有利条件对被执行人徐先生和钱先生明确告知其如果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将对其贷款还款账户进行冻结,到时产生信用不良记录将影响他们现在的贷款和以后再贷款问题,让他们考虑清楚产生的不利后果。最终,两被执行人慑于法律的威严自动履行了义务,徐先生在昨天已缴纳2万元罚款,钱先生也已全额履行义务。通过执行对周边群众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同时对环境保护也具有一定的推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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