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秋季以来,在我国部分省(市、区)发生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给养猪业造成了严重损失。当前,已进入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发季节,为进一步做好该病防控工作,继续保持安全无疫,莱西市畜牧局日前下发通知,就深入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提出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通知要求各基层动监站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防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把做好该病防控工作作为促进畜牧业发展,保护畜产品市场供应,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做好监督和指导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强化养殖场监管
要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场日常监管,尤其是加强免疫、消毒、引种环节的监管,对养殖场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抓好监督和指导,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实行自繁自养和全进全出的饲养方式。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对养殖过程中的病死猪做到不出售、不宰杀、不抛弃、不食用,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
跨省调运种猪的,调运人必须事先到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经调出地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后方可调运。抵达调入地后,调运人必须及时向当地基层动监站报告,经查验检疫证明齐全有效,隔离饲养14天以上,由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从疫区调入生猪及其产品。
三、严格抓好检疫
(一)加强产地检疫
做好检疫工作,对于防止病原传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知要求各基层动监站要进一步强化产地检疫工作,对出栏的每头(批)生猪,站长必须派人到场、到户实施检疫,同时查验免疫档案和标识佩带情况,严禁给病猪或可疑猪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严禁动物检疫员不到现场检疫就出证或只收费不检疫。
(二)抓好屠宰检疫
对屠宰的生猪,动物检疫人员要认真查验有关证明和标识,严格按操作规程对屠宰过程实施同步检疫,发现可疑病猪要立即采取相应隔离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
(三)严肃工作纪律
通知要求每个动物检疫员都要不断学习,加强自律,克服麻痹思想,消除侥幸心理,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待每一项检疫工作。
如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对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动物、动物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和加盖验讫印章的;
2、伪造检疫结果的;
3、不按规定到现场实施检疫的;
4、给未佩带免疫标识的动物出具检疫合格证明的;
5、只收费不检疫的;
6、接到报检后不及时到现场检疫的。
四、加大督查力度
通知要求各基层动监站和有关单位,要抓好监管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大辖区动物及其产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非法经营未经检疫生猪及其产品的行为,坚决打击经营、利用病死猪及其产品的不法分子,对发现的病死猪及其产品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莱西市畜牧局 :刘正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