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记者随同区桃花河综合整治督查组第一督查组在区畜牧兽医局了解到:凡新建、扩建规模养殖场,必须出具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书,合格的方可办理养殖证。
据初步统计,在桃花河主河道500米范围内,共有生猪规模养殖场25个,总存栏数6580头;蛋(肉)鸡规模养殖场29个,总存栏数329000多只;奶牛场1个,存栏208头;肉牛场1个,存栏250头。
调查发现,大部分养殖场实行了干湿分离工艺,有配套的农田、林地、菜地、苗木等消纳土地,场内雨污分流,但有部分养殖场存在粪污外流的现象。
针对已建规模养殖场,区畜牧兽医局将坚持既保市场供给又保生态环保和分类处置的原则,指导规模养殖场建立干粪池、沼气池、污液储存池等防护措施,对发现有排污现象的,发现一处查处一次,同时实行养殖场防疫证与环评手续直接挂钩,对环评达不到要求的,不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