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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17  来源:鹤岗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作者:[标签:编辑]  浏览次数:319

2013年4月16日,在鹤岗市农业综合楼七楼会议室召开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推进会议。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参加会议的有六区政府畜牧兽医局、农业局、卫生局和市农委、市林业局、鹤矿集团农牧公司、绿森公司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副局长王永智主持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会上,首先通报了近期鹤岗市区病死畜禽尸体监管情况;其次,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鹤岗市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点)建设工作和生猪规模场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下达建设任务。要求各区政府在2013年6月30日前必须建立一个或几个公共无害化处理场,市农委、市林业局、鹤矿集团农牧公司、绿森公司下属基层农场、林场也要建立公共无害化处理场,确保在处理区域内所有病死和强制扑杀畜禽尸体时能够投入使用。到2014年底,在养殖量大的社区、村、农场、林场都要建立一处无害化处理场,城区养殖量小的社区可合并设置区域性无害化处理场;在存栏畜禽2000头(以猪为标准,下同)以上的规模饲养场建设无害化处理点或配备焚烧炉,至2015年底,基本完成全市存栏畜禽1000头以上的规模饲养场的无害化处理点建设任务,基本建成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网点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体系。

会议下发《关于开展生猪规模场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的通知(鹤牧财﹝2013﹞5号)》和《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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