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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牧发〔2013〕43号 陕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将我省纳入动物H7N9禽流感重点监测区域开展监测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16  来源:陕西省畜牧兽医局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87

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4月14日,河南省确诊2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我省与河南省毗邻,按照农业部《动物H7N9禽流感紧急监测方案》要求,我省由动物H7N9禽流感一般监测区域升级为重点监测区域。为进一步加强动物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全面强化疫情排查和病毒监测,及时处置突发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动物H7N9禽流感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测范围与对象

按照《陕西省动物H7N9禽流感紧急监测方案》(陕牧发〔2013〕39号)要求进行。

二、监测数量

(一)活禽交易市场

每县(区)至少采集1个活禽交易市场,每个市场采集不少于30只家禽的对应血样、咽喉和泄殖腔拭子,尽可能覆盖多种家禽和多个摊位。

(二)家禽屠宰场

每市至少采集1个家禽屠宰场,每个家禽屠宰场采集3个以上家禽群体,每个家禽群体采集30只家禽的对应血样、咽喉和泄殖腔拭子。

(三)家禽养殖场(村)

每市至少采集2个家禽养殖场(村),每个家禽养殖场(村)采集不少于30只家禽的对应血样、咽喉和泄殖腔拭子,尽可能覆盖多个养禽舍(户)。

一旦家禽养殖场(村)采集样品的病原学检测结果阳性的,对该场(村)所在区域的所有家禽养殖场(村)进行监测。

(四)野生禽类栖息地

收集野生禽类新鲜粪便。对能捕获到的野生禽类采集咽喉和泄殖腔拭子。

(五)生猪屠宰场

每市至少采集1个生猪屠宰场,每个屠宰场采集生猪鼻腔拭子不少于30份。

(六)其他

各市在采样时,应同时采集采样点的环境样品5-10份。

三、检测方法与时间要求

按照《陕西省动物H7N9禽流感紧急监测方案》(陕牧发〔2013〕39号)要求进行。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防控工作。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各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加强监测,及时报告监测情况。各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立即行动,按照《陕西省动物H7N9禽流感紧急监测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监测工作,监测数量要按照本通知要求,重新安排落实。对监测发现的阳性样品和监测情况按照《陕西省动物H7N9禽流感紧急监测方案》执行。

(三)严格处置,努力防止病原扩散。监测发现阳性的,要严格按照《动物H7N9禽流感应急处置指南(试行)》进行处置。

(四)加强值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各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五)加强监督,做好动物防疫监管工作。各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规范检疫出证行为。要加大对饲养、屠宰、加工、运输、储藏等生产和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尤其要加强已发现人间病例省份家禽及产品向我省流动的监管工作,防范疫情蔓延我省。

陕西省畜牧兽医局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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